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2、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3、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学校等,但是最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4、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综上所述,对于商品房惩罚性的赔偿规定在最高的司法解释当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在签订好了房屋买卖的合同之后,又将房子出卖给别人的,那么就应当承担房款的一倍的赔偿责任,或者隐瞒房屋质量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况。




·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国家对于农村人口私人占有地的征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也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而各省的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各省实际情况都会有所不同,那么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有些什么补偿类型和方式呢?下面就跟本站网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江苏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


·购买二手房要谨慎的情形有哪些
      如今,二手房不仅是一些中老年市民购房置业的首选,也是一些急于结婚的年轻人购置婚房的考虑对象。但由于二手房的产权问题相比普通商品房要复杂一些,导致很多想购买二手房的人犹豫不决,其实只要知道了购买二手房要谨慎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讲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应该怎么写?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应该怎么写?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


·如何立遗嘱把房产捐赠给国家
      如何立遗嘱把房产捐赠给国家?立遗嘱的方法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


·离婚后合同房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后合同房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协议离婚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的,首先要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二楼大厅领取《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填写栏目中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情况、包括地址、权证号、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方位、所在楼层等,然后到窗口提供《房屋权证》(即房照)、离婚证及双方...


·兄弟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兄弟农村屋子合同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因为农村大多是一个封闭式的熟悉群体,经常在内部进行交易往来。但是此类事件最重要的是,因为农村土地的特殊性,所以合同会出现无效条款。下面我们将具体情况进行整理。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


·发展商在征收房屋的时候,需要对被征收人做出相应的补偿,而回迁
      发展商在征收房屋的时候,需要对被征收人做出相应的补偿,而回迁房也就算做出的补偿的一部分了。其实回迁房与商品房没有多大的区别,可以说很多地方的回迁房都是用一部分商品房充当的。那实践中,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虽然想要购买,但奈何缺少购房资金,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虽然想要购买,但奈何缺少购房资金,因此也只能作罢。但在购房的时候不一定非要购房者自己支付全部的房款,在缺少购房资金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此时贷款购买房屋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欲购房...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尽管您在购房的时候会觉得,目前来说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可能是发展的比较好的一种企业了。但是作为房产企业自身来说,竞争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并且房产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可能融资的数额都是比较高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一、在我国房...


·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可以吗?
      在夫妻度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解决好房产的分割问题。房产也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几种不同的操作模式。而很多时候,房子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面也是写的两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可以吗?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购买预购房的时候会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同时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购买预购房的时候会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同时当事人为了保证将来购房的实物权也会签订预告合同的。那么有的人想将期房预告登记抵押,那么有关抵押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应呢!还有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本文我们将为您详请介绍。 一、预告登记抵押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1、预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