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结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女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


2、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有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之一的情况的,不得要求对方赔偿。


二、离婚分割银行存款要注意哪些事项?


1、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


2、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


3、如果夫妻双方有产业,切记不要为了逃避税务而轻易将收入存入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这样做,一定要留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离婚时说明夫妻财产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发现对方出轨,决定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一个约定,一般情况下婚姻中有过错的一方是可以少分得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且一方还可以主张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离婚赔偿。




·家庭财产分割公证样板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许多种有关财产分割的情形,如离婚、继承等等。由于涉及经济利益,未免日后纠纷,最好是做一份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并进行公证。那么家庭财产分割公证样板是什么样的呢?下面的内容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提供的样本,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难题! 一、样本 ?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


·环境污染在我们国家是很严重的一种污染现象,在环境污染之后需要
      环境污染在我们国家是很严重的一种污染现象,在环境污染之后需要对一些由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进行鉴定。而这个鉴定是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对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的范围、程度进行合理合法的测算,给出一定的鉴定意见,并且进行评估,评估之后才能进行到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这一步骤,那么对于环境污染损失评估工...


·两个小孩离婚抚养权怎么确定?
      两个小孩离婚抚养权怎么确定?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即使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仍可以起...


·婚内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婚内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罪?婚内出轨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与非配偶一方仅有一夜发生性关系情、养情人、临时姘居等婚内出轨行为并不属于重婚行为,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若无过错方因婚内出轨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因出轨导致离...


·没结婚证离婚孩子归谁?
      没结婚证离婚孩子归谁? 没结婚证离婚孩子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民法典》第1084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 1、《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 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


·离婚问题起诉离婚要怎样撤诉?
      离婚问题起诉离婚要怎样撤诉?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告在法院立案之后、宣判之前撤诉的,法院原则上都会同意。起诉后撤诉需要满足的条件:(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


·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讨要抚养继子的费用?
      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讨要抚养继子的费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的方式讨要抚养继子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到离得掉吗?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到离得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


·离婚过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过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