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注册或者是商标属于违法的行为所宣告的事宜,而对于商标的撤销一般是在注册的过程中做出了另商标局不满的事情所撤销。

(一)、事由不同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1条规定的商标权无效事由可分为三类:

第一,欠缺注册的条件,即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商标法》第11条)、立体商标不得使用功能性标志(《商标法》第12条)、不得以欺骗手段(《商标法》第41条一款);

第二,侵害在先权利,即侵犯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商标法》第28条)及其他在先民事权利(《商标法》第31条);

第三,注册人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包括侵害驰名商标权益(《商标法》第13条)、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自己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商标法》第15条)、不当使用地理标志误导公众(《商标法》第16条)、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商标法》第31条)、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法》第41条一款。

(二)、时限不同

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依照《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权无效宣告的时限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没有时限。对于欠缺商标注册条件的,商标局依职权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宣告该商标无效不受时间的限制;对于恶意侵犯驰名商标权益获得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也不受时间的限制。前者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后者体现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和对恶意行为的严惩。

第二,五年。由于民事权利的意思自治性,只有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才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商标局不得以保护在先权利为由,依职权宣告。而且,在先权利只是一种私权,给予法律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社会关系及市场秩序的稳定性等公益因素。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建立了市场信誉,如果宣告该商标无效,会破坏现存的经济关系。因此,在先权利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权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大多数国家规定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起,我国《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亦同。

(三)、法律后果不同

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取得之后,被撤销的商标权自撤销后失效。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无效事由存在于商标权取得之时,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权自始无效。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规定,依照商标法第4l条的规定宣告无效(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无效宣告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无效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无效宣告和商标的撤销两者的区别是特别大的,而且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商标局在受理注册的时候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审查,不符合的都会宣告无效,没有按规定注册的全部都要进行撤销。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计算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计算是多久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


·劳动合同专利权属归谁?
      劳动合同专利权属归谁?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不受特定场...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么
      专利权可以转让么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国有企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人(或者单位)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必须...


·构成专利侵权一般赔多少
      构成专利侵权一般赔多少?专利侵权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统一的,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三损失和利益均无法确定,则按照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第四...


·国外驰名商标被抢注国内企业是否需要担责
      国外驰名商标被抢注国内企业是否需要担责?不需要,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规定如何?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规定如何? 现在的商品都是有商标的,没有商标的商品是不合格的,是不能够正常的销售的,否则就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现在您案底法律意识都很高,所以一般在注册品牌时都会重视商标的问题。那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规定如何?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规...


·专利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专利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或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移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


·商标许可授权有哪几种形式
      商标许可授权有哪几种形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


·申请著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著名商标也就是有名的商标,商标必须被大家熟知,该商标下的产品销售位居行业领先,而且没有虚假造假的情况,才能够去申请成为著名商标。一、著名商标的申请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1.商标的申请人一定是商标的所有人,而且商标不存在所属权的争议问题。2.所申请的商标一定要已经注册并且持续使用超过...


·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情况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