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应该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应该怎么写?

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应该写委托人与受委托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姓名与名称,协议的具体内容。最后,由委托人签字,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盖章,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文书的制作要点:

委托人与受委托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姓名与名称。

协议的具体内容。

最后,由委托人签字,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盖章,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二、格式:

刑事辩护合同

【 】第 号

委托人 经与 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担任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辩护人。

第一条 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的辩护人。甲方同意乙方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

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本合同涉及的《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编号为: 。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②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

③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②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③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④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

3、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阅、摘抄、复制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②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起诉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④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

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

4、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相关的卷宗材料;

②会见上诉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按时出庭,依法为上诉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亦可能按照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安排,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5、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再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②会见申诉人,了解其本人对生效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依法为申诉人提交书面辩护词。

6、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7、依法尽职、尽责为甲方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甲方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甲方的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9、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

10、乙方律师应告知甲方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或不宜告知的事项除外)。

11、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12、乙方同意,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委托事务或服务不尽责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 律师费及工作费用(由双方约定)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辩护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

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差旅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第四条 支付期限、方式(由双方约定)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以上收费以到达上述账号或取得发票为收讫。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或不履行本协议,律师费、工作费用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律师费、工作费用不退还。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隐瞒事实,或者委托人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取律师费、工作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 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 元。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止。

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方: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在现代社会。刑事案件当中,请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毕竟专业的律师拥有查阅案件以及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所以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了解案件的事实,从而使法官产生内心确认。帮助自己的当事人实现罪轻辩护或无罪辩护。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合同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规定了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分类有很多种,比如说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而对于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这二者的区别有很多人都不理解,特别是对于定金合同是否是属于要式合同对很多人不清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体系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体系有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体系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体系有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以及效力待定的合同。这4种合同实际上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是相对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 二、具体的合同类型包括...


·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


·登报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登报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单位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但又有前提条件。据相关法律规定,要使登报解雇员工的程序有效,就必须采取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应先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无法直接送达,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第二,采取邮寄送达方式...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单方约束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它是否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果不满足生效要件的合同自然是无效的。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


·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
      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 一、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 可以提前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对方违约解除合同也需要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履行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提前告知劳动者,是否与之续签。那么当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履行怎么办?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依然在该单位工作,这种情况该怎...


·审查合同审查哪些内容?
      审查合同审查哪些内容? 当事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还不够,还需要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合同作出相应的审查,这样才能保证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够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那究竟审查合同都是审查什么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审查合同审查哪些内容 ...


·合同的终止有哪些情况
      合同的终止有哪些情况 一、合同的终止有哪些情况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


·一般承揽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承揽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