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是否一定无效要确认未到法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是否一定无效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发生婚姻效力的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则不应对现存的婚姻作无效的认定。但这并不是对当事人过去行为的肯定,而是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当事人年龄的增长,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不复存在,为了稳定婚姻关系,没有必要再去确认其婚姻无效。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无效往往是跟禁止性条件的婚姻连在一起的。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的要件的男女结合形式,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四种:(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婚前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三、谁可以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虽然欠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结婚登记又具有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查确认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在我国,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在内)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一)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二)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在结婚要件中,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都要符合法定年龄才行,否则的话认为不满足结婚条件,那么也不会准许他们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那是不是只要有任何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一定属于无效婚姻呢?其实要是之后未到法定婚姻的一方或双方都已经到了规定年龄,那此时婚姻关系就不能认定为无效。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对于出轨可以吿重婚吗?
      对于出轨可以吿重婚吗?可以的;但必须要依法的取证,同时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父母曾被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吗?
      拘役指剥夺犯罪人自由权限,强迫其进行劳动改造的一种刑事处罚。受过拘役的人员将会在档案上留下记录,这不仅对本人具有一定得到影响,也会影响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下面本站的我们就针对“父母曾被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吗?”这个问题,本站我们给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受到...


·现在新婚姻法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在新婚姻法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孩子双方抚养费怎么给?
      孩子双方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月工资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应当适当提高,但是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50%,还可以依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需要,确定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据当地相...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其实更多数的人是对于夫妻离婚以后的问题难以处理,如果仅仅是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话,那么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不过起诉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分割的话,法院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


·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夫妻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仅没有任何关系了与其各自的家庭成员也不存在实质的关系。我们在网络或电视中经常看到离婚后女方仍然照顾男方父母。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具体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


·因长期分居离婚新婚姻法 时间的规定是多久?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矛盾。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缺乏沟通或者信任,很容易发生离婚纠纷。离婚能否成功,取决于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对此判断标准就有夫妻分居。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夫妻双方分居新婚姻法 时间上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您的婚姻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近年离婚率不断攀升,并且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夫妻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当事人争论的焦点,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新婚姻法规定了夫妻财产实行共同财产制度,除此之外夫妻财产也可以约定。那么夫...


·什么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什么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妇女。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受害妇女。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受害妇女或小孩杀害、扬言...


·一、拿着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可以吗?
      一、拿着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可以吗? 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