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介未告知高评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中介未告知高评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吗?

一、中介未告知高评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吗?

可以,中介未告知高评的情况下,属于中介没有遵守全同条款,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中介的行为涉嫌欺诈,则可以撤销合同,要求他们双倍赔偿。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解决,或者请求法律援助(免费的)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用。被告是中介和卖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原因合同是需要全面并适当履行的。

二、一方拒绝履行合同算违约吗?

我们先来看看有权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七)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八)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同时又满足以下条件的话,就算违约:

1、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

2、履行仍为可能;

3、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三、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时该怎么救济?

(1)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2)债务人拒绝履行的意思表示做出后,非经债权人同意原则上不得随意撤回,否则,债权人有权以对方违约致债务履行已成为不必要为由而拒绝受领,并可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因此而丧失同时履行抗辩权,债权人有生履行义务的据此可拒绝履行;

(4)债务履行有担保的,债权人可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在物权担保中,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担使物权,以满足债权的实现;

(5)债权人认为需要履行的,可依法请求强制履行,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并可请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交易双方在中介的协调下进行二手房交易,必须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签订合同,如果中介没有告知或者进行高评处理的,则显然是构成了违约行为,双方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如果出现违约行为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
      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可以的,约定解除其灵活性一般较强只要不违反法律 或者行政法规效力性的禁止性规范,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可生效。双方约定解除的自双方约定解除的合意发生之时即产生效力。违约只是条件之一,具体需要看合同类型,比如买卖合同双方不存在违约,但合...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未约定合同期限的处理仅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合同期的
      未约定合同期限的处理仅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合同期的,有的地方性法规已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确定办法。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3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尚未有明确法规规定的,可依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及...


·一、合同到期没续签视为自动续签吗?
      一、合同到期没续签视为自动续签吗?是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认为这一情况应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


·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违约金么?
      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违约金么?违约金一般是由合同双方为了保护未违约方,惩罚违约方而约定的。它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那在实践中,合同双方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资格是怎样的,居间人的义务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资格是怎样的,居间人的义务是什么 一、居间合同的居间人资格 对于居间人的主体资格问题,合同法没有予以具体规定。是否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都可从事居间活动?应否对从事居间活动的主体进行必要的限制呢?对此问题,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怎样办理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怎样办理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


·合同不合法怎么办
      如果说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话,该合同可以视为是无效合同,当事人是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解除合同,以便保护自己合法享有的权益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出现了下列情形当中的一种,此合同就会被视为是无效合同:第一种情形是其中的一方通过欺诈或者是胁迫等手段来订立...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变更条件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变更条件(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不 存在原合同关系,就不可能发生变更问题。对无效合同和已经被撤销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对可撤销而尚未被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人民法院或仲裁 ...


·如何处理合伙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合伙合同纠纷? 合伙经营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经营模式,它可以降低经营的风险,带来最大程度上的收益。然而在合伙经营时往往会产生合同纠纷问题,权责规划不明确等问题也会日益显现,那么如何处理合伙合同纠纷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处理合伙合同纠纷 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 一、合同基本要素 合同本身有很多内容,但在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中没有必要重复赘述,只需要将合同要素加以提炼概述即可。注意关于标的物、价款、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可以具体展开。比如建筑设备买卖合同,则需要相应明确的内容有乙方已将货品交付甲方,甲方也如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