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出交通事故全责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醉驾出交通事故全责吗?作为车主绝大多数都知道酒后驾车是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的,被交警抓到的话,是需要进行相关的处罚。很多人就自然以为酒后驾车如果出事故肯定就是要负全责,其实并不是的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要认定谁为全责,一般有交警来认定,通常情况有以下行为,一般都会认定为全责(此处列举常见情形,具体情形应该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4.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醉驾行为发生后,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相关情况来进行确定,特别是涉及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还需要追究其它的法律责任,但是否全责应当由交警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最后的赔偿情况应当根据责任认定来进行处理。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就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很多人就问我们,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这个问题,我们来为你解答。一、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交警怎么认定肇事逃逸?
      交警怎么认定肇事逃逸? 一、交警怎么认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


·逆向停车扣分吗
      逆向停车扣分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2.车身右边缘距离道路边缘不超过零点五米,沿行驶方向停放的规定,机动车在临时...


·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
      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当事人在进行收养的时候,除了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一致,签订了收养协议外,同时还需要办理收养登记或收养公证,这样收养行为才会合法化。而此时涉及到收养人提交相应的材料,那到底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 作为收养人要具备一...


·对方全责修车流程是怎样的
      对方全责修车流程是怎样的 一、对方全责修车流程是怎样的 1、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 2、查勘 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乘火车也是出行的一种不错选择,但是有时因为行程有变或者时间冲突,赶不上火车,需要退票或者改签。只要在发车之前退票都是可以的,但是对于发车前不同时间的退票,退票也是要收取不同的手续费。那么对于火车票来说,具体的退票手续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将在本...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在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看到许多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有些交通事故甚至导致多人受伤乃至死亡,给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伤痛和损失,此时,保险赔偿会有效缓解受害者的经济压力,但是,在一些交通事故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那么此时...


·一、交通事故大货车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大货车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二...


·交通意外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户籍性质是息息相关的,是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均按五年计算。例如,如果死者今年65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