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我们都知道,合同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来说十分重要,对于一些大公司,其合同更是种类繁多,这就需要对合同进行妥善的保管,以及对合同进行归类管理。那么合同编号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使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合理化、制度化、规范化。

2、适用范围:本公司合同编号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依照本办法处理。

3、权责单位


(1)招投标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合同分类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同做下列分类:


(1)销售合同;

(2)采购合同;


(3)担保合同;

(4)委托合同;

(5)租赁合同;


(6)技术合同;


(7)承包合同;

(8)工程合同;


(9)其他合同。

二、文件编号管理

编号原则合同编号分为四部分,分别由合同分类代码、合同签订年月日、合同 格式分类代码、合同流水号组成。

1、第一组代码。

第一组代码代表合同分类代码。合同具体分类代码为:

(1)销售合同使用“XS” ;

(2)采购合同使用“CG” ;

(3)担保合同使用“DB” ;


(4)委托合同使用“WT” ;


(5)租赁合同使用“ZL” ;


(6)技术合同使用“JS” ;

(7)承包合同使用“CB” ;

(8)工程合同使用“GC” ;

(9)其他合同使用“QT” 。

2、第二组代码。

第二组代码代表合同签订年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年份月份为准,示例:200907 3、第三组代码。 第三组代码代表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分为:

(1)格式合同类使用“H”:公司根据《合同法》制定的标准合同或格式合同;

(2)协议类即非格式合同使用“X”:双方达成的标准合同以外的非标准合同。 代表字母外加小括号为准,示例: (H)或(X)


(3)第四组代码。 第四组代码代表合同流水号,采用三位数字,示例: 001 号。

(4)合同编号组合示范,以销售合同为例: XS200907(H)001 号或者 XS200907(X)001 号

编号管理 招投标部合同主管收到业务部门的合同编号申请后, 对合同进行统一登记编号。

三、附 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其他未尽事宜,《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参照施行。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于合同的管理,对于合同的管理有了系统的归类于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在必要时可以尽快的利用。以上就是有关合同的管理办法知识,如果您想了解


·合同补充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很多时候,虽然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相应的合同,但事后却发现有些比较重要的内容,在合同当中并没有体现,这对日后自身利益的保护很不利,同时也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就会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那么合同补充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补充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补充...


·监理合同内容要点有哪些
      监理合同内容要点有哪些?监理投标书是什么?一、监理合同内容要点有哪些 1、严把开工报告审查关,要求各承包商详细划分各分项工程,并按此申请开工。 2、严把材料质量关及试验检测关,不合格材料坚决清出现场,减少材料不良引起的质量隐患,对每一分项工程及工序严格按规范要求的检测频率检测,做...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也是属于双务合同中的一种,其中赠与人在有赠与表示之后,作为受赠人也是要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之后,这个赠与合同才会成立生效。与此同时也是允许撤销赠与合同的,但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究竟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何时...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一、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在教师聘用合同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违约金条款,并且是教师违约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而极少有校方违约向教师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许多教师因为需要工作而不得不接受这种权利义务不平等的聘用合同。如果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则按...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从合同义务是相对于主合同之外的从合同的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


·合同的毁约金上限是多少?
       一、合同的毁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的毁约金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


·国际贸易合同怎么写
      国际贸易合同怎么写 国际贸易合同 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一、撤销权的概念 1、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


·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民事权利主体双方订立合同确立法律关系。任何合同都有可能履行不当导致合同违约。在双方当事人对于履行不当有约定时的赔偿责任法律也有规定。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如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需要您了解。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商业合同违约金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


·建设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一、建设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