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一、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甲方(出质人): __ ?住所:__ ?法定代表人: __ 联系电话:__

乙方(质权人):__ ?住所: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__向贷款方__借款人民币__万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的规定,甲方自愿以其有处分权的未来收益权出质,用作向乙方为其贷款担保的反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未来收益权质押作为反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合同》设立的借款种类、金额及期限:__

(1)借款种类__

(2) 借款金额__

(3) 借款期限__

第二条: 甲方以其拥有的预期未来收益权设定质押。(此处填写甲方质押的未来收益权具体内容)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的未来收益权为依法享有。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权利共计__(大写) 元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__(大写) 元整。

第五条: 本合同担保的担保期间,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开始之日起至届满之日延续两年止。

第六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乙方为履行原《担保合同》所履行的债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乙方提供担保应向借款人所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违约金等。

第七条: 甲方须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未来收入在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年__日内,按以下指定的专户存放:账户名称:___ ;账号 ___ ;开户银行 ___。对此账户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甲方不得随意动用,待乙方对原《担保合同》的担保义务确定后,依本合同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八条: 原借款合同期满前五日,若甲方存入专户的存款不足偿还务,甲方须调用其他账户的资金到该专户。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九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赠予、免除、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未来收益权。

第十条: 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承租人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未来合同(以下称“原未来合同”)违约时,行使甲方的合同权利,追究承租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乙方指定帐户提存,原合同担保义务未了前不得动用。

第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实现质权:

1、依照原借款合同需提前履行但借款人不清偿债务;

2、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3、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原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致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情况。

第十三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已设定质押权等以及其它严重危及质权实现的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提前实现质权,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二、质押的具体解释

1、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

2、在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债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物的任何权益。

3、如果设立质押担保,即使债权人不选择执行质押,其仍然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关于主债务的权利。

三、质押的注意事项

(1)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赠予、免除、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所签订合同项下质押的未来收益权。

(2)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乙方指定帐户提存,原合同担保义务未了前不得动用。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的着重点主要在于进行质押的公平、公正以及明晰程度,甲方承担的责任比乙方更加重大,最重要的是甲方不得偷奸耍滑进行再质押,双方都应遵循合同的条款,具体关于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的签订问题您可向网站的专业律师们进行咨询。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


·承包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的具体内容什么?
      承包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的具体内容什么? 一、承包合同违约金比例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


·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
      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 ?一、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 合同纠纷委托律师诉讼怎么收费,以四川省为例,要依据合同纠纷涉不涉及财产,如果不涉及财产的,一般的收费标准是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3000元—30万元/件,具体价...


·合同违约损害赔偿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违约损害赔偿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是当事人确定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证明,很多人认为出现违反合同规定时,只有损害赔偿一种方式进行追究,其实不然,还是其他违约责任形式,如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解除合同等形式,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利的形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一是体例安排有变化。合同法采取总则、分则、附则的体例设置,总共23章;民法典合同编采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体例设置,总共29章。二是一般规定有变化。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主要是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基本原则;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主要是调整范围、合同解释。基本原则适用...


·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 合同履行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它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主体适当; (2)履行标的适当; (3)履行期限适当; (4)履行方式适当。 (5)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 (6)债务人履行...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不管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合同肯定是有一定内容的,而这个内容也就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约定好的。但就合同而言,内容比较多,而其中就有一些必须要具备的。那究竟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和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


·当妊娠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现在职场中职业女性的数量也在增加,但这些职业女性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妊娠期,很多公司不愿意招收女性就是出于这个原因。于是很多女性担心妊娠期合同到期该怎么办,不用担心,女性职工在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会延续到三期结束后,是不需要续...


·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
      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 一、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 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 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 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 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 4、保险合同...


·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新职工入职的时候,会和单位签署一份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办的话,职工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向单位主张赔偿。那么,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下面我们给广大劳动者普及下相关知识。一、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


·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