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一、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甲方(出质人): __ ?住所:__ ?法定代表人: __ 联系电话:__

乙方(质权人):__ ?住所: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__向贷款方__借款人民币__万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的规定,甲方自愿以其有处分权的未来收益权出质,用作向乙方为其贷款担保的反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未来收益权质押作为反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合同》设立的借款种类、金额及期限:__

(1)借款种类__

(2) 借款金额__

(3) 借款期限__

第二条: 甲方以其拥有的预期未来收益权设定质押。(此处填写甲方质押的未来收益权具体内容)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的未来收益权为依法享有。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权利共计__(大写) 元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__(大写) 元整。

第五条: 本合同担保的担保期间,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开始之日起至届满之日延续两年止。

第六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乙方为履行原《担保合同》所履行的债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乙方提供担保应向借款人所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违约金等。

第七条: 甲方须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未来收入在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年__日内,按以下指定的专户存放:账户名称:___ ;账号 ___ ;开户银行 ___。对此账户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甲方不得随意动用,待乙方对原《担保合同》的担保义务确定后,依本合同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八条: 原借款合同期满前五日,若甲方存入专户的存款不足偿还务,甲方须调用其他账户的资金到该专户。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九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赠予、免除、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未来收益权。

第十条: 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承租人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未来合同(以下称“原未来合同”)违约时,行使甲方的合同权利,追究承租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乙方指定帐户提存,原合同担保义务未了前不得动用。

第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实现质权:

1、依照原借款合同需提前履行但借款人不清偿债务;

2、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3、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原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致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情况。

第十三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已设定质押权等以及其它严重危及质权实现的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提前实现质权,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二、质押的具体解释

1、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

2、在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债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物的任何权益。

3、如果设立质押担保,即使债权人不选择执行质押,其仍然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关于主债务的权利。

三、质押的注意事项

(1)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赠予、免除、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所签订合同项下质押的未来收益权。

(2)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乙方指定帐户提存,原合同担保义务未了前不得动用。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的着重点主要在于进行质押的公平、公正以及明晰程度,甲方承担的责任比乙方更加重大,最重要的是甲方不得偷奸耍滑进行再质押,双方都应遵循合同的条款,具体关于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的签订问题您可向网站的专业律师们进行咨询。


·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要提供哪些
      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要提供哪些1、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假公章等。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应当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人们之间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相互之间赠送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有赠车的也有赠房的,可是赠送之后后悔了怎么办,此时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


·合同变更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合同变更后有什么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


·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
      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 一、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 合同欺诈只有在破坏性极大,欺诈所获非法利益达到一定程度之时,才会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


·合同法中的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法中的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合同法中的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法中的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1年,一年不行使撤消权,撤消权就消灭了,而不是合同订立之日起或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网贷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要性对于一份合同来说不言而喻,其中,这些法律条款是绝对不可忽视的: (1)《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


·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三方协议通常指三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此类协议如果是依法签订的,并且不存在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首先,三方协议是由学校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从法律性质上讲...


·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怎么办,入职协议书怎么写
      入职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签订入职协议书,在一些企业中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协议需要签订,不过入职协议是最基本的,一般都需要签订,但也有可能会有人忽视签订入职协议书的问题而且还会存在从入职到离职都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的情况怎么办呢? 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


·物业合同诉讼主体应该怎样确定
      物业合同诉讼主体应该怎样确定物业使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一)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直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二)物业使用人接受物业服务,已经与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的;(三)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四)物业使用人违...


·入职签合同还是转正后签?
      一、使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单位约定的使用期超过法定期限,超过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您在...


·奶茶店没有签合同犯法吗
      违法,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