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追究的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单位提供格式文本,法律规定的条款必不可少,确定的权利和和义务应尽可能具体,合同条款不要产生歧义,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条款产生理解分歧的,作出的解释对提供合同文本的一方不利,由于权利和义务不明确而产生纠纷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不利后果。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承担义务,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就可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按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订立劳动合同一定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最好的协商办法是让劳动者填写意向书,这样便于资料的保留。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合同签订后将两份合同全部由单位保存,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因为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就是让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常对照合同的条款,看看自己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合同由单位单方面保管,造成劳动者不清楚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而被动违约的,就不能追究违约责任,劳动者对合同中人工填写的约定性内容产生怀疑的,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和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样的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需要对生效的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变更时,应当启动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经由双方协商,任何一方单方面变更合同都是无效的。改变劳动者当前的工作岗位、改变劳动报酬的计算方法、改变劳动报酬的计算基数都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都需要经过协商。这种协商必须是事前的协商,而不是事后的协商,事后的协商就已构成对劳动者侵权,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与劳动者协商成功,应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协商不成的,应继续履行原合同,如出现了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应按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办理,给予经济补偿,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仲裁后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有哪些规定?
       劳动仲裁后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劳动仲裁后,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的,应当按照劳动报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差额部分,超期没有支付的,单位应当按照应付金额50-100%支付加倍赔偿金,支付加倍赔偿金应当是未按照合同应当支付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屋面工程质量技术规范是怎样的
      屋面工程质量技术规范是怎样的? 近几年我国的建筑工程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也应受到重视。建筑工程如果质量不过关,就会影响建筑的使用。建筑工程是由各分项工程共同组成的,其中就包括了屋面工程。那么,屋面工程质量技术规范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方法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公司架构调整员工岗位辞退是属于合法的吗?
      公司架构调整员工岗位辞退是属于合法的吗?“以公司架构调整,没有此岗位为由辞退员工”,不合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计件工资如何计算加班时间
      计件工资如何计算加班时间?第一,即使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也不能规避加班费。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按照计件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半年之内安排调休的,则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没有质量保证的建设工程蕴藏着隐患和风险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没有质量保证的建设工程蕴藏着隐患和风险,既是对建筑安全法律法规的漠视,也是对单位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一直以来,河南省始终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近期又专门制定了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那么,办法中有哪些关键性的要点呢?《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一般工会经费返回企业基层工会的比例为60%。 工会经费用于对员工的宣传活动支出、文艺活动支出、体育活动支出、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其实一个完整的工程能够面世的话,那么不仅仅建筑方在修建过程当中付出了比较大的心血,对于开发商来说也是如此。因为工程在开发之初也是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的,因此如果工程质量不太合格的话,肯定对双方来说都是有损失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工程质量赔偿标准...


·结婚后工资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
      结婚后工资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


·一、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