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批捕后多久结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批捕后多久结案?


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


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个月;法院阶段:最长20个月。所以,重大复杂案件,最长两年以上,而有权机关过问的,会更长。


3、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如果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案件事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益,不可以坐等、拖沓--每一个诉讼阶段,即公、检、法或说侦、检、审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都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分别针对三机关不同的司法文书和掌握的证据材料展开具体辩护工作,向三机关分别提出不同的刑事律师文书,说服办案机关把律师的辩护观点写入《起诉意见书》或者《起诉书》或者《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如果只在法院阶段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就丧失了在公、检阶段可以落实的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的机会。


二、逮捕之后的程序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逮捕到结案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逮捕之后司法部门要做的事情也很多,因此,受害者的犯罪嫌疑人也不要认为逮捕之后距离结案就为时不远了。不过,正义永远都不会缺席,只不过有的时候来得比较晚一些而已。公诉案件也是要走一步说一步,有些情况也不能提前预知。




·监视居住后又被批捕就一定有罪吗
      一、监视居住后又被批捕就一定有罪吗?被批捕不一定就是有罪的,因为批捕后还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比如检察院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可能性相对讲比较小,因为一般情况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才会批捕。检察院掌握了有效...


·什么是侵害财产罪
      您知道什么是侵害财产罪吗?这并不是《刑法》中规定的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指一类罪名,其中包括了盗窃罪、抢夺罪等等。侵犯财产罪也是有自己的犯罪对象的,那到底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侵害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其实就是指故意毁坏公私的财务或者是...


·犯罪预防案件的种类有哪些?
      犯罪预防案件的种类有哪些?犯罪预防是针对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并对可能犯罪的人进行早期防御与矫治,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的活动。主要有两类:(1)犯罪社会预防。从宏观角度,对造成社会犯罪现象的原因、条件,采取综合性(组织体制、管理控制、物质福利、教育...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会减轻处罚吗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会减轻处罚吗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各国对犯罪中止...


·侵占罪和盗窃罪如何量刑
      盗窃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侵占罪自诉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侵占罪自诉立案条件有哪些?《刑法》第270条规定, 侵占罪的既遂具备了下列条件:行为人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行为人的行为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才能...


·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处罚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的矿产资源有限,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保护和合理、充分的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破坏矿产资源。对此,我国还规定了非法采矿罪来保护矿产资源,在不同的情形下对行为人的处罚不同。下面,我们告诉您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处罚是怎样的。 一、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处罚是怎样...


·玩忽职守损失20亿多少年刑期?
      玩忽职守损失20亿多少年刑期?玩忽职守损失20亿应当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


·怎样举报非法集资罪
      怎样举报非法集资罪其实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是有义务帮助检察机关检举和抓捕社会生活当中的一切犯罪嫌疑人的。因此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遇到非法集资的这种情况的话,应该及时的向国家进行举报,这样才有利于将犯罪嫌疑人及时的捉拿归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生活中怎样举报非法集资?一...


·犯罪分子之前判过缓刑还能再缓吗?
      犯罪分子之前判过缓刑还能再缓吗?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之前已经判过缓刑了,在再次申请缓刑的时候,只要符合申请缓刑的条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是能够再次判定缓刑的。一般情况下,之前申请并判定缓刑的犯罪分子的犯罪罪行一般是较轻的,对社会的危害也相对来说比较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申...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不仅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会构成犯罪,就连过失行为造成他人重伤的行为,也是被评价为了犯罪的,即《刑法》中的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而想要了解此罪,就要弄清楚,法律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内容。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