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保险赔偿误工费补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保险赔偿误工费补偿吗?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保险公司不赔误工费怎么办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但要根据情况,如营养费,要有医院的建议,没有建议,是不需要赔偿的。误工费,看从事什么职业,是否因住院减少了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也是不赔偿的。至于首饰,如果对方确有证据,肯定要赔的,但这个证据不容易,否则早就收你赔了。2、起诉肯定是你要败的,因为你的全责,只是赔多少的问题,诉讼费也肯定由你出,但最多不过几百元。3、对方只起诉你,你可以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由申请法院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4、买了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范围内赔偿。5、可以参加调解,只要在自己接受的范围内,如果对方要求太高,就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多少给多少。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不是谁都可以申请的,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受害者在提供材料的时候必须要保障材料是属于合法的、真实的,定多少一般保险公司就会赔偿多少,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车辆全险是100%赔偿么?
      由于现在的道路交通状况比较复杂,道路上的车也非常的多,所以在行驶的时候不安全的系数还是非常大的,在买车的时候大家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车上一个保险,在出现了意外的时候,能有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自己可以少承担一部分的责任来减轻一些压力,这个保险的时候交强险是一定要上的,不过除此之外的其他...


·车祸处理的正确流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出行的便利,家家户户都会购买一辆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可随着出行的方便,麻烦也接踵而至,在稍不注意的情况下便会出现车祸,那么出现车祸时处理的正确流程是什么?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切记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能因为逃避处罚而肇事逃逸。(一)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不要慌张,首先必...


·车祸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2)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


·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进行购房磋商的时候,会就交房的具体时间做出一个约定,而要是开发商迟于这个时间交房的话,则就会构成延期交房,此时需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此类问题购房人须注意购房合同中针对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是否具有的明确条款,其次购房人...


·酒后驾车是在交通法规中处罚比较严重的一种违规行为,因为酒后驾
      酒后驾车是在交通法规中处罚比较严重的一种违规行为,因为酒后驾车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必然会给受害者和肇事者带来巨大损失,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需要严厉的处罚制度,那醉驾进看守所和什么的样在一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醉驾进看守所和什么...


·一、交通事故被撞伤保险处理的索赔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被撞伤保险处理的索赔的材料有哪些?(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一、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


·交通事故保险怎么赔偿伤者
      交通事故保险怎么赔偿伤者 关于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伤者,依据新保险法,赔偿是直接给受害人的。但是在日常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车主已经先行垫付的情况,例如已经在交警队缴纳了保证金,这种情况下,最好和保险公司协调一下,当保险金赔偿下来以后,双方一起到保险公司,受害人看到确切赔偿金额,然后...


·在当今社会中,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逐渐变多,而且发生的原因也各
      在当今社会中,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逐渐变多,而且发生的原因也各有不同,但是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我们身上,有些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必须要了解的,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是多久?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请您往下阅读了解。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


·醉驾拖移车辆收费吗?
      醉驾拖移车辆收费吗 首先是需要收取的,但认为拖车费收费标准以及停车费有异意可以向物价部门反应,因为交警部门在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拖车的情况下,是可以委托民营企业来完成的,而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需要扣留机动车的,所以从执法上来看没有问题,只看企业收费是否合理的情况。从此事...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指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在具备哪些要求后出卖人即可将其交给买受人占有。 建设部2001年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了商品房的交付,其中第三十条原则规定房地产开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