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时父母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时父母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二、其它情况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部分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第一,财产归子女。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父母需要办理离婚手段来结束婚姻状态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处理,父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与处理,在司法实践中,还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进行认定。



·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
      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 一、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 抚养包括物质上的抚养和精神上的抚养。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就是没有抚养能力。 二、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婴儿和母亲的生理特点,这时候...


·家用电器质量司法鉴定机构
      现如今的司法鉴定有很多种类型,司法鉴定机构也有很多,家用电器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就属于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中的一种,其相关作用决定是否合适自己产品的鉴定,那么家用电器质量司法鉴定机构有什么规定,今天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家用电器质量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的定义 ...


·办理公积金结婚证怎么复印
      商品房公积金借贷,两个人的结婚证复印件都要提供。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一、离婚案中有过错的一财产应该怎么分?
      一、离婚案中有过错的一财产应该怎么分?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根据《...


·怎么确定抚养权变更的案件管辖法院
      若离婚之后一段时间,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当事人之间可以先协商进行变更。但要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则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变更。但此时就会涉及到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究竟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抚养权变更的案件管辖法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确定...


·再婚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再婚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二、再婚办理结婚证...


·私生子可请求抚养费吗
      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不受保护的,因此也就不能向其抚养主张抚养费。那么这样的想法是否正确呢?其实,在我国对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也是做出了保障的。那么私生子可请求抚养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私生子可请求抚养费吗 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1、血亲原...


·婚前一起的财产怎么分割?
      婚前一起的财产怎么分割?婚前一起的财产可以按照具体的同居财产来进行一个分割,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拥有抚养权意味着拥有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监护权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其中包括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还包括了一些人身权利及被监护人的财产处置等权利。严格来讲,抚养权与监护权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权利,我们在...


·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怎么办?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


·一、夫妻转移对方财产怎么办?
      一、夫妻转移对方财产怎么办?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