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移送管辖的范围适用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移送管辖的范围适用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二、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综合上面所说的,管辖是可以进行移送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也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移送,在进行移送之后那么所管辖的区域就必须要尽快的进行办理,这样才能算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从而保障每一个人的权益。



·多被告移送管辖申请书可以由任何一个被告书写吗?
      多被告移送管辖申请书可以由任何一个被告书写吗?多被告移送管辖申请书可以由任何一个被告书写吗,但是书写前必须由这些被告协商指定书写该申请书的主体,当然也可以这些被告达成协议,委托律师书写。在被告提出管辖权的异议之后,法院是会先审核的,确定需要转移时会立即按照流程进行转移。二、提出管...


·行政处罚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


·开庭后可以移送管辖吗?
      开庭后可以移送管辖吗?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一般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辖权,比如,遇到了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比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


·管辖权变更后重新立案侦查吗
       一、管辖权变更后重新立案侦查吗 不一定会重新立案侦查,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依法立案后,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但是,由于法律对案件移送没有具体要求,有关执法机关在受理移送管辖的案件后,是否重新立案,操...


·涉外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
    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


·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有什么区别?
      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有什么区别?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管辖权的转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本无管辖权的法院,其转移的是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而移送管辖则是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把不属于自己管辖但已受理的行政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其移送的不是...


·湖北省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具体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解决的是我们打官司要去找哪一级法院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实现两审终审制,我们需要关注的就是案件的第一审受理法院。除了法律关于民事诉讼级别的一般管辖规定外,湖北省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具体规定是什么呢?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武汉辖区)武汉市中级...


·移送管辖是采用裁定吗?
      移送管辖是采用裁定吗?是需要上级司法机关进行裁定的,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


·法院移送管辖裁定能上诉吗?
      法院移送管辖裁定能上诉吗?法院裁定移送管辖不可以上诉,我国法律规定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因为这属于法院依职权作出的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


·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