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综上,寻衅滋事罪要是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刑,在符合上述缓刑条件的时候可以或应当适用缓刑。也就是说,不能一概而论的说寻衅滋事罪能判处缓刑或不能判处缓刑,这还得看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而定。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以寻衅滋事罪论处,之后法官会根据案件的情况做出判刑,这个时候就有考虑到被告人的情况,看是否满足适用缓刑的条件,若是满足同时也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么适用缓刑的可能性相对就要大一些。所以,就不能说犯寻衅滋事罪的就一定可以适用缓刑。



·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
      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 一、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 只有销售伪劣产品做法的,做法人须明知所销售的是伪劣产品方能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明知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知道确实是伪劣产品;二是知道可能是伪劣产品。如果销售者确实不知道是伪劣产品而加以销售的,不能评销售伪劣产品...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法律中对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有的人就认为这是指行为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没事找事,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其实这样的理解并没有多大问题,但现实中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认定之后,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罪。那到底应该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


·无期徒刑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期徒刑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是可以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处罚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处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一、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


·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
      我国对于毒品犯罪一直严厉打击,并且,在我国无论吸毒、藏毒还是贩毒都要受到相关法律的严厉惩罚。在这三种犯罪之中,贩毒人员会受到国家最大力度的惩处。那么,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呢?贩毒罪是如何量刑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做一下详细的介绍吧。 一、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 贩卖毒品罪,...


·贩毒死刑戴罪立功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贩毒死刑戴罪立功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量刑标准: 1、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 一...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分别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护照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


·有什么样的情况限制减刑
      一、有什么样的情况限制减刑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自《刑法修正案(八)》于201...


·被认定为是私闯民宅罪怎么处理?
      被认定为是私闯民宅罪怎么处理?被认定为是私闯民宅罪首先会要求其支付赔偿金,然后会判处其承担有期徒刑的处罚,但是具体的处罚年限和需要支付的赔偿,需要根据房屋的所有人受到的侵害来加以确定,若是其虽然受到了侵害,但是却不想提起诉讼的,此时私闯民宅者也不会受到处罚。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