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否批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否批捕?

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批捕,并且与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与事故责任大小有关系。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3天内提出复核申请,如果提出复核申请,原事故责任认定可能存在会被重新认定。在此情况下有可能存在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在复核认定后,检察院才会决定是否批捕。

二、交通事故复核期限是多久?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的请求及其理由以及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6.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9、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10、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1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1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1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1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1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6、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做的工作是,确定事故的等级,该工作是由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完成的,若是该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认定的结果存在异议,也可以提出复核的请求,该请求一般都会比被受理,在复核期间,肇事者一般是不会被逮捕的。


·对方全责修车流程是怎样的
      对方全责修车流程是怎样的 一、对方全责修车流程是怎样的 1、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 2、查勘 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


·发生交通摩托车无证驾驶该如何处理
      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的,可以及时的报警处理,认定事故责任后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严重违章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于发生事故,要根据现场的情况来判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


·交通赔偿有哪些?
      交通赔偿有哪些方面 赔偿什么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


·驾驶机动车超员怎么处罚
      驾驶机动车超员怎么处罚 一、超员怎么处罚 私家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私家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2013私家车超载处罚同营运客车是一样的。 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二手房交易缴纳的税种都有哪些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此时也是不可避免的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此时涉及到的税费与新商品房交易的税费是不太一样的。那究竟二手房交易缴纳的税种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个人转让房屋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租金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租金损失吗?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损害是否要赔偿租金损失,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肇事人赔偿租金损失的,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减值损失。1、停运损失。《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


·汽车修理工劳动合同之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汽车修理工劳动合同之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


·电动车撞到小车最多赔多少钱?
      需要按照小车维修和其他的具体损失来进行赔偿,既然是全责就是说这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电瓶车方负责赔付,拒绝处理可能会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如果对方起诉,可以对你强制执行赔偿。可主动跟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或者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


·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房屋交接其实也就是交房,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钥匙,但实际上还关系到房屋的质量验收、水电数验收等问题。如果在交付的时候不小心注意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呢?我们马上就来告诉你。 一、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


·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一、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


·交强险赔偿计算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赔偿计算是怎么样的? 所谓交强险就是强制购买的一种车险,每位车主都会购买的一个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免责情况除外,那么交强险赔偿计算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强险赔偿计算是怎么样的? 我们例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