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被告是聋哑人等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应当联系前面的知识点:拒绝辩护中被告人拒绝辩护的情形下的处理方法。

二、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三、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4)-(7)项除非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且不属于(1)-(3)项情形的,否则不宜担任辩护人

四、刑事诉讼辩护人有如下特征:

1、辩护人参加诉讼、进行辩护的权利源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

2、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辩护职能的承担主体,在刑事诉讼中与控方主张相对立

3、辩护人参加诉讼的宗旨是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事实和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辩护人是具有独立地位的、不附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参与人。

由于律师会更为了解法律知识,若是有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无疑会减轻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的负担。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律师都hi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请求,此时,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是检察院提出指定辩护的请求。


·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


·应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罪会判几年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罪在刑法中是一个很重的罪名,最高刑为死刑。在我国,最高刑能量刑到死刑的只有寥寥数种罪名而已。所以,正确认识与理解绑架罪很有必要。那应如何认定绑架罪?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


·2023立功表现减刑多少
      一、立功表现减刑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成立立功的条件有...


·刑法236条的内容是什么?
      经法律判定为犯罪的,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刑。就目前而言,我国女性依旧处于弱势地位,女性的自我保护能力普遍低于男性。针对此,法律法规上也对女性有许多保护条例,以此来减轻女性容易遭受到的伤害。毕竟,在法律约束条件下,犯罪的人数会相对减少。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关于刑法236条的内容以及...


·间谍罪怎么判刑才合适?
      间谍就是指采取不择手段地途径窃取国家企业或者个人的秘密或情报的人员。我国法律中所规定的间谍罪中的间谍是指窃取国家、企业、个人的秘密造成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人。间谍的行为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被社会所认可的。那么,间谍罪怎么判刑? 一、《中华人民共和刑法》 犯间谍罪的...


·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有期限吗?
       一、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有期限吗? 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是时间期限限制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


·刑法规定逃税罪滞纳金多少
      刑法规定逃税罪滞纳金多少?逃税罪滞纳金没有上限,这个要看具体的时间,比率是每天万分之五。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


·检察院不批捕不构成犯罪吗?
      检察院不批捕不构成犯罪吗? 一、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并不必然意味着其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第65条...


·构成抢夺罪能适用缓刑吗
      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罪名应该适用缓刑,哪些罪名不可以适用缓刑。不管什么罪名,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能判缓刑。抢夺罪也是如此。法律依据:《刑法》第二...


·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和解
      一、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贩毒罪未遂和既遂的区别何在?
      贩毒罪未遂和既遂的区别何在?通常情况下贩卖毒品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以贩卖为目的实施了购买毒品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目的而持有毒品,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为目的购进或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与购毒者已达成毒品交易意见并正在交易而尚未转移毒品,或者已经转移了毒品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