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中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中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么还(一)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起没有的亲朋所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其按照约定的时间予以偿还。(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偿还。如果夫妻均同意放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偿还的,可以提前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提前偿还的,则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这部分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偿,或者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债务,在债务到期后由双方各自清偿其份额。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由一方负担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其实无论夫妻是否有解除婚姻关系,这类债务都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但从实际来看,可能在离婚的时候当事人会约定由一方全部承担偿还责任,而另一方则不用偿还。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约定仅仅是在当事人之间有效,若是债权人要求另一方还债的话,那么不能拿着离婚夫妻之间的债务约定来对抗债权人。



·起诉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


·债权人免除债务有什么特点
      免除债务有什么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


·税款滞纳金属于罚款还是罚金?
      税款滞纳金属于罚款还是罚金不是指罚款,也不是罚金。税款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时,税费机关以对其设立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为手段,促使纳移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强制执行方式,是一种比较缓和削间接强制措施税款滞纳金与税务行政处罚区别按滞纳税额依法加收税款滞纳金属亍...


·起诉讨债之前债权人有哪些要注意的
      债权人在以各种和平的方式讨债无果时,就要考虑进行诉讼讨债,提起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了。在起诉讨债前债权人要做好诉前准备。具体来讲,在起诉讨债之前债权人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谁都知道诉讼的胜诉与否靠的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债权人进行诉讼讨债要准备哪些证据?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


·婚前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婚前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一、婚前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


·债权清理有哪些
      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需要注意? 债权清理对于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债权清理虽然麻烦,但又十分重要,所以处理好债权清理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


·醉驾罚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醉驾罚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即无限额罚金制,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


·公司债券和股份的区别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和股份的区别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和股份的区别 (1) 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 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


·民间借款合同怎么写
      民间借款合同怎么写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 2、借款币种 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一、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贷款卡年审仍实行滚动年审的方式,凡在城市地区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贷款卡发卡机关为其核发的《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或《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变更通知书》、《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有效期决定书》核定的一年有效期到期前...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