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无偿使用证明是否是合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偿使用证明是否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种类(1)独占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3) 普通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三、商标使用许可后的风险防范1、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督促许可方须在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向商标局办理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将许可合同副本送交双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查。商标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尽快办理备案备查的手续,使合同内容及合同执行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特别是被许可人属于独占或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的情况下,公众的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利人随意将商标在许可第三人使用,侵犯被许可人的利益。2、 维持商标的有效性监督帮助商标许可方维持商标的有效性。未经被许可人同意,商标权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放弃续展注册;不得申请注销商标,不能妨碍被许可人合法使用商标等。当然被许可人也应积极使用商标,否则商标可能因为3年不使用被撤销注册。发生商标侵权时,督促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商标的有效性。我国,三种许可的被许可人诉讼权利是不相同的,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出诉前禁令、证据保全的申请;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在权利人不起诉或不申请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出诉前禁令、证据保全的申请;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则只能在许可人有明确授权时,才能提起诉讼或诉前禁令。在不能制止侵权的情形下,督促商标权利人(特别是在普通许可的情形)配合(如不起诉声明或积极授权等)被许可人主张权利。当然对于被许可人,商标被他人侵权,被许可人也应该协助许可人查明事实。独占许可商标的侵权对被许可人影响甚大,即使对于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如果商标侵权现象普遍,被许可人的利益也无法实现。3、 保证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对商标的使用情况可能影响到许可人的利益,甚至关系到商标是否能维持其有效性,所以,一般许可方在许可前会对被许可人的生产能力、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等进行考察,许可合同签订后,许可方也会采取措施控制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控制的方式包括帮助和监督,如定期不定期的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巡视等或进行其他的交流活动,比如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抽检产品,确保使用相同商标的不同企业的产品质量保持相同。许可方对商品的监督不仅权利也是义务,若不履行品质控制义务将付出被剥夺商标权的惨重代价。当然作为被许可方有义务接受许可人对商品质量的监督审查,保证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并在其商品或包装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如果因为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被许可人撤销商标使用许可,企业不但难以为继,前期相应的投入也难免打水漂。4、许可合同终止后相关产品的处理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再继续使用许可人的商标。那么被许可方的剩余货物的销售期限、剩余商标标识如何处理等也应予以约定,以最大限度内减少损失。为防止纠纷,双方最好就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产品的处理最初约定。综上所述,无偿使用证明只是一方给出的证明,并不是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对于商标许可给他人进行使用的时候,最好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尽量避免被欺骗的可能,这也需要声明双方的法律责任,避免产生纠纷。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


·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可以吗?
      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可以吗?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是可以的,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就构成了商标侵权,也是违反著作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的。二、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一、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如果他人是用正当的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实际上不属于侵权。因为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


·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二、申报材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法条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著作权纠纷诉讼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对于...


·白酒商标侵权纠纷被告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白酒商标侵权纠纷被告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白酒商标侵权纠纷被告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首部 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 1、标题“民事 上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


·专利权期限是多长?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有哪些 一、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注意事项: 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作品著作权人?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作品著作权人?根据法律规定确定作品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是依据作者原则来进行,创造作品的人员,也就是作者是属于著作权人。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


·在我国怎样对商标抢注提异议?
      在我国怎样对商标抢注提异议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你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