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责任,指的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的民法的规定,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主要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违约责任指的是当事人之间违反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时应当承担的责任。我国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需要承担责任。诉讼时效是法律针对在权利上受损的人作出的规定,主要是指权利受到侵害的行为人,在法定的期间内,如果不行使权利,那么当这个期间通过以后,对方当事人就可以获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受害人的胜诉权就不受保障。诉讼时效经过以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会进行受理。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释明诉讼时效,但是对方当事人可以用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有两种:一种是一般的诉讼时效,而另一种是特别的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1.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三年,一般的诉讼时效及就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如果不是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情形的话,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2.特别诉讼时效主要包括短期时效和长期诉讼时效,还有最长诉讼时效。短期时效的期间是一年,主要针对的是人身权产品质量问题,拒付租金,保管物丢失等问题提起的诉讼。3.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20年,计算的日期是从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那一天起。不管当事人知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都是从实际被侵害的日期开始计算,而不是以当事人知道的日期为起算日。4.长期诉讼时效,是在3年以上20年以下的诉讼时效。一个是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为产品存在缺陷而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一个是环境保护侵权案件,这种环境侵权案件,诉讼时效期间也是三年。此外海商法还了规定传播,损害油污损害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也是三年。但是还规定了一个最长的时效限制,就是不能超过事故发生当天起六年,最后是合同法规定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引发争议,诉讼时效的期间是四年。所以总的来说,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如果法律有另外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合同到期怎么办离职手续?
      合同到期怎么办离职手续?1、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2、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3、工资中涉及...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一、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和中介公司的佣金的,因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存在过错,买卖双方佣金的支付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消费者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通常要签订如下三类合同:...


·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
      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 一、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从上述介绍什么是阴阳合同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少缴税金,偷逃阴阳合同间高低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交的税款是当事人订立阴阳合同的动机。产权登记变更生效后,买房人拒付...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本条是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从本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几种情形。特殊地域管辖,是...


·意定监护人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意定监护人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意定监护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意定监护人的相关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意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情况下,就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可以变更或者撤销,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


·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应对,无效情形有什么?
      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应对,无效情形有什么? 签空白合同书时拿手机拍照暗中保存证据。即使签了空白合同,也必须要求自己保留一份,如果他人逼迫自己签订空白合同,可以立即去相关的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维权,主张这份空白合同无效,并要求重新签订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哪些属于法定的合同免责情形?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哪些属于法定的合同免责情形?合同免责事由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其中的约定免责事由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而法定的免责事由则是法律事先规定的。那么您知道合同免责事由具体包括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合同免...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当抵押合同的抵押物为动产时,抵押权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技巧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技巧实践中进行店铺转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单纯的只转让该店铺的使用权和转让该店铺的所有权。但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都是有可能发生店铺转让合同纠纷的,那么生活中遇到这类纠纷该怎么办?有哪些处理技巧?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店铺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技巧《民...


·路灯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路灯购销合同有哪些
      路灯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路灯购销合同有哪些内容? 路灯购销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甲方)与 (乙方) 就 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设备: 设备名称品牌型 号 规 格数量单价 (单位:元)价格 (单...


·建设合同怎么写?
      建设合同怎么写?建设合同其实就是建设工程合同,合同在日常的生活中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所以,了解建设合同的格式以及怎么书写是非常有作用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建设合同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合同怎么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