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融资居间合同的效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融资居间合同的效力 一、居间合同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二、融资居间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别
融资居间合同与融资委托合同以及行纪合同都有所不同。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成交机会或者充当订立合同的媒介,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报酬的协议。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是产生一切委托事务的基础,如代理、行纪、居间均由委托产生,委托合同是一种基础合同;委托解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 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权授予的基础关系; 如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贸易活动,则为行纪,行纪合同中若委托人不支付相关费用,行纪人可行使留置权;居间合同(双务、有偿、诺成)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与第三缔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比较:
(一)委托合同
费用/报酬 :
1.委托人预付费用。
2.受托人垫付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以谁的名义:以委托人名义
权利:法律效果归于委托人
(二)行纪合同
费用/报酬:行纪人自己负担
以谁的名义:以自己名义
权利:有介入权
(三)居间合同
费用/报酬:居间人自己负担
以谁的名义:以自己名义
权利:无介入权
三、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
由第二条我们可以知道,在集中委托合同里,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最为强大。同时只要合同里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其法律效力将一直存在。
融资居间合同的效力是具有约束力的。因此,当发生融资行为时,不论我们是作为居间人,还是作为交易双方,都应该认真拟定签署融资居间合同,以保证我们的行为在为我们带来效益的同时具有法律效力,这样我们的利益才能够得以更好的保障。



·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生活中犯罪分子常常采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等方式实施诈骗,这就是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而且实施合同诈骗的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老手,对于行骗手段十分熟悉。生活中,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 一、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定义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二年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


·承揽合同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承揽合同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


·订单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订单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订单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订单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根据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订货 (一)实际订购以订购单形式确定,每款最低订购数量为╳╳. (二)订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以订购单...


·什么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什么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1、定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


·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毁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毁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毁约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之前有口头协议的话,口头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


·意向性合同在什么时候具有法律效应吗?
      看意向性合同里的具体内容。在司法实践中,意向合同很少产生民事 纠纷,原因在于意向合同一般无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便发生诉讼纠纷,较难查找适当的法律依据规范与处理。意向书作为约定订立合同的合同,在预约中已经约定了合同的主要或全部 内容,并附约在未来特定时间订立正式合同。既然意向书具...


·合同的成立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的成立时间怎么确定 一、合同的成立时间怎么确定 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不同: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是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