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纠纷案需要多久才能审理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财产纠纷案需要多久才能审理完?

离婚财产纠纷案大概需要6个月的时间才能审理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有提出上诉的权利,一审民事判决书因此而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的,那么当然地不存在对一审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的问题。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均未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那么该一审民事判决书则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内未自动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依此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而开始计算期限应分为二种:

(1)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原告已收到民事判决并表示不上诉或已丧失上诉权,申请执行的期限应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原告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期限应以原告收到生效法律文书并明确表示不上诉或逾期未上诉时起算。

二、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4)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5)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3、计时收费代理民事离婚案件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4、收费说明

(1)离婚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3)重大、疑难、复杂离婚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4)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能够在6个月之内就对离婚财产纠纷案作出明确的判决,这算是事情进展的比较顺利了,而且,民事法院直接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案的情况非常少。打民事官司的原被告双方都要提前有一个心理准备,那就是这场离婚财产纠纷案有可能会长达一两年左右的时间才有具体的定论。


·家人已被批捕家属能做什么
      一、家人已被批捕家属能做什么可以委托律师为嫌疑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从轻处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二、取保候审适用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


·失去抚养权意味着什么
      一、失去抚养权意味着什么? 离婚时,放弃抚养权意味着孩子由对方抚养,自己支付抚养费 。但如果有如下情形,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


·夫妻离婚有几种途径
      夫妻离婚有几种途径 途径一: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途径二: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


·离婚男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生育有子女的,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可以由父母之间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后裁决。那离婚男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离婚男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根据《...


·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规定的?
      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规定的?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


·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
      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实践中,有的夫妻是因为一方不忠而离婚,当然也有因为恶习、家暴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离婚,此时当事人都需要实际对离婚的情况加以证据才行。那一般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离婚时...


·一,老年婚姻分割财产的规定?
      一,老年婚姻分割财产的规定有哪些1、老年人再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2、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3、老年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


·结婚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合法的夫妻,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其中,需要重点了解的除了结婚条件外,还有就是结婚登记的程序了。但是这个结婚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结婚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


·离婚的时候能发现他重婚吗?
      离婚的时候能发现他重婚吗?离婚的时候并不一定可以发现对方的重婚,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起诉处理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


·第二次起诉离婚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
      第二次起诉离婚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 我国法律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起诉立案后一周内案件从立案庭转到审判庭,审判庭分发到具体审判员处需要两到三天,审判员一般会在一周内通知当事人领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开庭时间一般会在双方都领取传票之日起,给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