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通常就是指的使用登记或是法律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的法定关系,同时也是结束因为婚姻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遇到了丈夫在外面赌博,并且造成了家庭负债累累的情况而选择离婚的,具体的离婚途径有两种,一种就是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之后就可以进行登记离婚了,第二种就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只有进行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是诉讼的话,还要出具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在法律的规定上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定夫妻离婚的决定性条件。具体的离婚途径:第一就是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也就是可以马上到相关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的登记。关于协商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的内容上,包括离婚意思的表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抚养费的给付问题、财产分割等等的问题,但是也不仅仅是限于这些问题,还可以是其他有关于离婚问题的协商内容。第二种情况就是诉讼离婚的形式,这适用于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协商,那么就只有去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在交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而这样进行离婚的方式,法院同时也会对离婚后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抚养费的给付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进行裁决。诉讼离婚:进行是诉讼离婚是指的夫妻双方对于离婚中的事项或是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协商的,并且其中的一方进行起诉,人民法院将会依据诉讼的程序进行离婚诉讼的审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时,法院应该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并确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修复的情况,那么就会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法院进行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已经确定的情况或者是身份关系已经确定的案件。但是对于设计财产分割或是子女抚养的问题,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如果达成了调解协议的情况,将会另外的制作调解的协议书。并且在法院进行调解的时候还会考虑到,进行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进行离婚之前都已经接受过居委会或是村委会的调解了,还有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及其亲友的调解的事实,同时也是为了解决法院长久调解仍然不能解决的,片面的追求调解率的一种现象。因此我们国家的法律中特别的做出了规定,那就是对于可能通过调解来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将会依照事实的情况进行调解的处理。但是对于一些特别性质的民事案件,比如说是因为特殊程序处理的案件、婚姻关系已经确定解除的案件等等,依照法院对案件性质的判断,认定为不能够进行调解的情况,那么法院就不会对于这类案件进行调节的处理。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情况的离婚案件如果是夫妻双方就相关的问题的达成协商的情形就可以进行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适用的就是一切的离婚关系,对于因为丈夫赌博的情况要求离婚的,在离婚的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进应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



·夫妻一方出轨怎么离婚?
      一、夫妻一方出轨怎么离婚   夫妻一方出轨的离婚方式:首先看双方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能够达成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共同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不能达成一致的,一方可以直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人...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否可以
      有的人为避免日后麻烦,因而在离婚确定了孩子抚养费数额之后,选择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否是法律所允许的呢?毕竟随着孩子的成长需要适当的增加抚养费数额,而要是一次性给付了,日后是不是就不能增加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


·离婚分居协议该怎么写
      夫妻要是因为想离婚而先选择分居的,此时最好先签订一份分居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那么这个离婚分居协议该怎么写呢?其实可以从两方面来了解,一是分居协议中应该包括的内容,二是在签订分居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分居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1、实践中,...


·处理离婚财产和同居财产分割一样吗
      男女之间不管是离婚还是同居分手,此时都是需要对财产作出处理的。就其中离婚财产分割来看,我国相关法律中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但对于分手时的同居财产则就没有规定。那么现实中,处理离婚财产和同居财产分割一样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相同之处 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例如,无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智力有障碍。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如有经济能力,但不支付,对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成长不管不问。3、由于失去监护人。有的未成年人由于发生了不可预料的事...


·哪些情况下男女不能结婚
       男女结婚首先要满足《民法典》中的结婚条件,而这其中,我国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不能结婚的情形。若要想结婚的男女有其中的一种情形,那么就不能结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男女不能结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 (一)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签字是本人的话就有效的,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存在胁迫违法强制和法律相违背的情况下签下的合同那就要去法院了,比如勒索敲诈赌博之类的情况下签的,就不合法的,如果没有这类情况发生,那这合同就合法了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抚养权从法律上来讲这其实是一种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离婚子女探视时间有法律规定吗?
      离婚子女探视时间有法律规定吗?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


·离婚后起诉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起诉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


·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在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的话,这时一般工作人员也是不会予以办理结婚登记的,自然男女的婚姻关系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那像这样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