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终止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终止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内容?(1)通知义务(2)说明义务(3)协助义务(4)照顾义务(5)保密义务(6)保护义务二、附随义务的概念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表明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其内容也并非自合同关系之始就已确定,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逐步得以确立的。三、附随义务的特点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以下特征:(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但是,附随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视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换言之,附随义务不受合同种类和性质的限制,即无论任何类型的合同均可发生附随义务。此外,附随义务也不受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的制约,在签约前、签约中和履约后的所有阶段都可能发生。(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民法典属于私法范畴,民法典中的大多数条款均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契约自由原则的框架内自主决定合同内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具有任意性;而附随义务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即使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也不影响该种义务的存在,而且,此类义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无权废止。法律上现在明确规定的附随义务的这些内容不单纯的是针对合同终止之后的,有些书面合同在终止之后双方就再无任何的往来,也不存在着还有其他应尽的附随义务。而且我们并不清楚双方在书面合同当中约定的具体事项,相应的对于附随义务也不能给出针对性的回答。



·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 内容不同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2、 签订时间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


·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合同的效力主要分为有效,无效和可撤销,有效合同您想必都很清楚,但是合同无效和合同可撤销很多人都会把它们两者进行混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讲解了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


·合同见证人能不能是亲人
      合同见证人能不能是亲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同见证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


·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
      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 一、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 贸易术语只是国际惯例中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法律,合同怎么定还是取决于买卖双方的意思,但合同生效后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了。当贸易术语与合同条件有冲突的时候,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执行。 二、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的关系...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是我们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合同,这类合同的一般都有一定的格式,只要我们掌握了这种合同的格式,那么我们在拟定过程中将会节约很多的时间,购销合同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此类合同的格式以供您参考。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 出卖人: (以...


·承包荒山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承包荒山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我们知道,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犁地的承揽期是三十年,草地的承揽期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揽期为30—70年。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能够延伸。你承揽荒山应当按造上述的规则应当合同期限,假如你承揽该荒山用以开发林木期限是为30—70年甚至是更长...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能是多少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能是多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今越来越多的商贸都较为规范化。随之而来的就是纠纷的增加,那么对于合同的纠纷我们该如何处理,究竟哪些行为构成违约,违约之后该如何赔偿,赔偿的费用又该如何计算,这些问题也困扰着我们的市场主体,下面就由来为您解答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的...


·一、试用期签合同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签合同了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合同到期不想续签了怎么办
      合同到期不想续签了怎么办劳动关系的确立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签订了劳动合同,不管是纸质的还是口头的都是受到了法律保护。当然合同的订立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当这个期限到了,公司不主动续签是要付出补偿金的,那么如果是你合同到期不想续签了该怎么办呢?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风险有哪些?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风险有哪些? 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按照一般商业条件,向对方出售或从对方购买软件技术使用权的一种国际贸易行为。它由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这两方面组成。简言之,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国际间的以纯技术的使用权为主要交易标的的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