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区别继承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何区别继承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房屋、存款、衣物、生活用品、图书资料等;婚前接受的赠与、遗嘱或继承的财产;婚前各自为结婚准备的物品;复、转军人的复、转费、医疗费等,在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就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如无事选约定,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遗产包括六点: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

三、根据以上6点,可以将遗产分为三大类:

1.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

2.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3.公司的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它包括共有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共同积累的储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资料,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同负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共有的财产。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掌握几个标准:

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但在区分遗产与夫妻共有财产时,也应当分清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限。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房屋、存款、衣物、生活用品、图书资料等;婚前接受的赠与、遗嘱或继承的财产;婚前各自为结婚准备的物品;复、转军人的复、转费、医疗费等,在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就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如无事选约定,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注意:

①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遗赠和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应属于未成年子女的,只是暂由父母代理。当其父母死亡,对其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同父母的遗产区分开,不能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割。

②对于早已参加工作(劳动),并直接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当肯定他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在父母死亡并确定其遗产范围时,应从共同共有的家庭财产中将直接参与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得的份额划分出来,不要以父母的遗产业分割。

③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区分开。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纯用于其个人的债务,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债务,应列入其遗产之中,用被继承人遗产中的其他财产权利偿付,但虽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确用于全家的共同需要,则属于家庭的共同债务,应用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

对于继承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在于继承的财产是否是作为个人财产公证的。如果是在婚前继承的财产,那么该财产则可以作为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也是不会被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的。如果是婚后继承的,一般也不会被作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的。


·继承公证需要哪些人到场?
      继承公证需要哪些人到场?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到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


·被继承人因病死亡如何立遗嘱
      被继承人因病死亡如何立遗嘱 一、被继承人因病死亡如何立遗嘱? 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就不能立遗嘱了,遗嘱只能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死亡前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


·一、丧偶的儿媳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吗?
      一、丧偶的儿媳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吗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因人而异,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按受益额的 2% 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 而遗产继承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按标的额的多少超额递减比例收费的。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以下时,只有50元;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


·不能代位继承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不能代位继承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


·一、人死亡保险理赔的算遗产吗?
      一、人死亡保险理赔的算遗产吗?人死亡保险理赔的是否算遗产,需要根据是否指定受益人来确定。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


·2023最新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2023最新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


·遗产继承的份额如何确定
      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继承人应该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去协商处理有关遗产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去避免遗产继承纠纷。实践中,继承人们该如何来确定遗产继承的份额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遗产继承份额如何确定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产分配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一些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有时候一家人会因财产分配不合各自心意而闹得不可开交,因此,知晓一定的法律知识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遗产分配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给您做一下相关法规知识整理。 一、继承何时开始 ?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


·老人去世后公民的继承权不可剥夺吗
      老人去世后公民的继承权不可剥夺吗 一、老人去世后公民的继承权不可剥夺吗? 有违法行为的继承权就可以被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


·一、遗属补助属于遗产吗?
      一、遗属补助属于遗产吗?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