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合同的诉讼时效也是可以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前款第1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二、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涉及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必须要根据合同的性质进行准确的分析,可是这里并不清楚合同纠纷的具体前因后果,因此,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没有办法进行针对性的回答。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活动当中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合同纠纷也并不例外。



·对合同争议应怎样处理
      对合同争议应怎样处理 《合同法》第128条规定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解决合同争议的办法。 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 和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1、违约金与定金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当事人应主张对自己最有利的一个,但前提就是合同里对定金及违约金有明确的约定。合同的约定是当事人主张这两项赔偿的前提。需注意的是违约金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


·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什么方式
      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什么方式 一、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什么方式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 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根据《民法典》来说,只有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当事人才允许解除合同: 1、当事...


·合同到期还能转让么
      合同到期还能转让么 别人租房东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没有房东的允许,租房子的没有权利把房子再次租出! 合同的事建议你和房东商量一下、合同到期后你就必须搬出去、同样合同到期后你没有权利把房子租给别人! 租房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


·没委托书我代签合同有效吗
      没委托书我代签合同有效吗 一、没委托书我代签合同有效吗 1、对合同不发生效力。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


·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一、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


·合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有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不同之处,集资诈骗是通过诈骗非法骗取集资,合同诈骗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钱物的行为,集资诈骗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合同诈骗违反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诈骗是指采取虚构,或以虚假文件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一、集资诈骗罪与合同...


·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写在哪里?
      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写在哪里?一、违约金怎么写?写在哪里?在合同中,双方会约定违约责任,那么,支付违约金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在违约情况下应该支付的违约金的金额,关于违约金的相关条款应属于合同中违约责任的一部分。二、《民法典》中关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民法典》(...


·一、幼师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幼师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融资租赁合同是如何体现的呢?
      融资租赁合同是如何体现的呢? 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是指出租的人根据承租的人对租赁事物的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给供货人购买承租人需要的租赁事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则要向出租人每月固定时间分期交付租金,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都归出租人所有。然而,融资租赁合同应该如...


·合同已网签未备案是什么意思?
      合同已网签未备案是什么意思?合同已网签未备案的意思是合同已经经过网络上面的签约,但是没有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并且房屋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