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刑法中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刑法中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得知,无论是私家车还是公车醉驾,都是开车的当事人要依法接受法律的制裁。就比如说驾驶员如果开的是公车的话,那驾驶员醉驾的这种行为也不能去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我国向来对于醉驾的处置都是非常的严厉的,非要以身试法只能是害人害己。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先报警立案,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对车祸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先报警立案,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对车祸的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之后就可以结束案件了,那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呢?下面来解答交通事故调解以后,还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一、交通事故调解后,还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交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效力是怎样的一般来说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效力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和一般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也可能出现部分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的情况。按照合同法的规...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时会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但是有时却调解不成,走上诉讼的道路。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一旦确认管辖法院,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出租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出租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


·醉酒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撞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一、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有可能终身都不能考取驾驶证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上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不吊销驾驶证。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道路...


·一、交通事故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怎么开?
      一、交通事故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怎么开? 交通事故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 人民币整;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家属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其去护理照顾,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  天...


·一、交通事故走了工伤还能要求什么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走了工伤还能要求什么赔偿吗?(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出行频率的增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出行频率的增多,交通事故也趋于高发,其中有小擦小碰,但也有致人伤残的大事故。不论是怎样的事故,最终都将归咎于责任及经济赔偿上。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本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讲一讲。 一、概述 2004年5月1日起...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计算需要什么证据?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计算需要什么证据?误工费是指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