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150块判几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150块判几年

一、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150块判几年?

持刀抢劫150块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国《刑罚》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劫罪如何认定?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4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身残志坚的这些残疾人都尚且在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获取相应的收入,而身为正常的成年人却非要通过这种巧取豪夺的方式亲手将自己的人生毁于一旦。只能说抢劫是呈一时之快,有些无知的人甚至为了这150块就持刀将受害者致死,抢劫犯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杀人是判死刑吗,哪些人不能判死刑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虽然我们经常说这样一句话,但就我国目前的刑法规定来看,其实杀人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偿命,也就是说行为人在杀人之后,并不是一律都会判死刑的。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详细为您介绍杀人是判死刑吗。一、杀人是判死刑吗杀人要判死刑吗?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回答,应该分情况对待。杀...


·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哪个
      对于自诉案件,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管辖,而公诉案件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对公诉案件的管辖我国是作出了明确的区分的。那么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是哪个机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哪个 是由公安机关管辖,检察院只管辖国家工作人员...


·到底怎样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到底怎样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及其以上损害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二)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1、犯...


·聚众斗殴罪双方和解了会判刑几年
      聚众斗殴罪双方和解了一般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双方和解并不影响案件办理,但是法官会考虑减轻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


·宣判前发现新罪的怎么处理
      一、宣判前发现新罪的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未作出判决之前,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 1、检察院自行提出延期审理,对新案进行补充侦查,侦查完毕后,将新案旧案一并起诉; 2、如果检察院未对新案提起诉讼,则法院有权将该案退回检察院,要求其补充侦查。 ...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有的时候,虽然表面上看行为人的某一个行为确实同时触犯了两个不同的法益,按照规定此时就应当数罪并罚的,但实践中往往却没有进行数罪并罚,那法律中规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1、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以盗窃罪论...


·贩卖毒品罪怎么量刑处罚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定罪的时候不管具体毒品的种类是什么,同时也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那到底贩卖毒品罪怎么量刑处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


·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分几种?
      在公安机关、检察院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相关证据缺少的情况。对于模糊不清的证据材料,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意见也可以当做证据使用,对侦办案件有很大帮助。那么,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分几种?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一、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分几种?...


·残疾人犯罪如何量刑处罚
      一、残疾人犯罪如何量刑处罚(1)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3)正确适用对聋...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


·关于办理诈骗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办理诈骗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办理诈骗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