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进诊所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进诊所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


1、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2、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从上班第二个月开始,单位便应向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依照第十四条的规定,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依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


签劳动合同并不针对用人单位的具体性质,无论是诊所,医院,国营还是民营企业,在规范的劳动关系当中,劳资双方必然签订的是有劳动合同的,不仅如此,所谓的劳动合同不能成为用人单位捆绑员工的一种手段。因为国家除了要求签合同,那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其他任何性质的合同,最起码都应该相互尊重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报酬不包括经济补偿金么?
      一、劳动报酬不包括经济补偿金么? 经济赔偿金不属于劳动报酬。这是因为经济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惩罚。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经济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惩罚。经济补偿金是依据应发工资,包括应缴...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劳动争议发生的越来越多,而劳动者也越来越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仲裁是不错的争议解决方式,那么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是怎样的呢,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都会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受案范...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人们生活在世界上,为了吃饱穿暖,工作是人生的一大要紧事。现在我国的企业主要分为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外商合资企业这几种。除了第一种之外,在后面三个企业工作的规定是类似的。那么,对于国营企业来说,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国营...


·肺炎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肺炎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肺炎期间公司是不可以开除员工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


·员工旷工几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
      员工旷工几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而未到岗工作。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标准,关键是是否到岗工作。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旷工多少天,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维权(一)有权要求延续合同
      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维权(一)有权要求延续合同。只要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已届期满,劳动都有权提出将劳动合同延期至退休。(二)非法解雇得到相应赔偿。1、经济补偿金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1,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 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包括那些?
      在劳动法当中,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的,因为不管是谁,原则都是必须要遵守的,如果没有原则的话,就没有了规矩,既然要很好的约束一个行为,那么就应该有相应的原则,那么劳动法中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包括那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广州劳动仲裁程序?
      广州劳动仲裁程序?广州作为容纳中国大量劳动人民的城市,广州劳动仲裁程序也是相当完善的,您都在问广州的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的需求,我们查阅了资料,现在给您介绍相关的劳动仲裁程序。广州劳动仲裁程序(1)申请当事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仲裁,需向仲裁委员会递交按要...


·辞退员工当面结清工资吗
      辞退员工当面结清工资吗 一、辞退员工当面结清工资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结清。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