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持有毒品罪缓刑怎么可以缓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缓刑

数量较小的可以考虑缓刑。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只有生产、管理、运输、使用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单位才有权利控制毒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掌握、控制毒品都属于非法。

三、非法持有毒品量刑

(一)数量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2档刑期,一个是数额大,在7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一个是数额较大,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

数额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三唑伦、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

3.三唑伦、安眠酮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100千克以上不满500千克的;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二)含量折合问题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对贩毒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近年新型毒品增加,海洛因掺假频繁,纯度越高危害越大却是不争的事实。论处对大量掺假与高纯度贩毒同等处罚,表面上严惩,实则有失公正,有违罪责相适应原则,故而有必要对以下两种情形的毒品作含量鉴定并将其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

1、有证据证明掺假明显的。

2、新型毒品案件,因其成分混乱,应对其毒效、含毒量鉴定,并参考交易价格,决定适用的刑罚。

总的来说,如果情节比较轻,认错态度好,且为破案提供相关证据的,是可以申请缓刑的。但是要具体事件具体分析了。情节轻的定义也是模糊的,是根据具体情况来看的。


·诈骗罪数额巨大从犯怎么判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个量刑内从轻、减轻处罚。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


·拐卖儿童案刑法241条规定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案刑法241条规定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241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实施的相应的处罚,为了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持社会治安稳定,如果拐卖妇女儿童,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依...


·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审判与刑法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指某些人不经过政府机构批准,私自发行金融产品,吸收社会民众资金。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金融产品市场的规则,对民众资金造成严重损失。那么,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审判与刑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审判是怎样的?...


·逃税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逃税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


·盗窃武器装备罪判多少年?
      盗窃武器装备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罪名,其全称为盗窃,抢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由于其可能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所以量刑较为严苛。那么,盗窃武器装备罪判多少年?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盗窃武器装备罪判多少年? 一般规定根据刑法第438条第1款之规定...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法院会直接审理此新罪并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服刑人员刑满后能否办退休
      有的人犯罪判的刑期比较久,在服刑期间可能就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那么在其刑满后能否办退休呢?现实中,有的公民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但具体不清楚该如何处理,今天,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服刑人员刑满后能否办退休 在职人员违法犯罪被依法判刑,从刑期开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规定...


·一般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
      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


·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非吸案怎么才能不判刑
      非吸案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或者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就不能被判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死刑犯判决后是怎样执行的
      我国最高的刑法制度就是死刑,死刑是针对一些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嫌疑人实施的刑罚。不过,尽管我国的刑法中有着死刑,但是在操作的时候是十分小心谨慎的,嫌疑人在被判决死刑以后,我国执法机关在操作的时候也需要严格遵守我国的法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死刑犯判决后是怎样执行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