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在法庭上判决后认罪会减刑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得到一定的审判,这个时候,个别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幡然醒悟,这个时候可能会选择认罪,那么对于认罪的情况下,会涉及到减刑吗,根据相关的说法,当庭自愿认罪的,可能会从轻处罚,详情来看下文。

一、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所谓当庭认罪,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对此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认罪须在当庭。当庭自愿认罪与其他量刑情节不同,其主要来源程序法。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不认罪而当庭认罪的不影响对该量刑情节的适用。犯罪嫌疑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自愿认罪的由于没有简化审理程序、节约司法资源,一般不能认定当庭自愿认罪。

第二,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嫌疑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好非常准确地记住案发的详细经过,有的甚至会对鉴定结论等证据提出异议,但只要能够对指控的犯罪后果、手段、对象等基本事实没有异议,就不会影响对此的认定。

第三,认罪的内容只要犯罪嫌疑人承认指控的事实,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二、影响量刑的酌定情形有哪些

一是被害人过错。

什么是被害人过错,学界说法不一,实践中争论不止。但“事出有因”是民众的一贯认识,只是这个“因”应当具有刑法上的评价意义。这个“因”应当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发生及过程中,基于被害人对犯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被害人的行为表现对刑事案件的发生或恶化所起的负面作用。

二是激情犯罪。

所谓激情犯罪,是指人在某种外界因素刺激下,因心理失衡而在瞬间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实施犯罪以后极度的后悔,有的甚至不相信是自己所为;还有的人犯罪后其家人、朋友、同事根本不相信犯罪行为是被告人所为。而这些犯罪的行为往往是在被告人爆发式的、强烈的情绪状态下所实施的。其犯罪过程具有时间短暂,迅猛激烈、难以控制的特点。

三是真诚悔罪。

悔罪被告犯罪后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主观心态,这种主观心态无疑是正面和积极的。这种主观心态客观上反映了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和主观恶性,而行为人将来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人身危险性)和对自己行为及社会危害性所抱的心理态度(主观恶性)将在法官量刑起到重要作用。

四是犯罪动机。

人的行动总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而进行的。引起和推动个体去从事某种犯罪活动以满足一些不合理需要的意念和愿望,就是犯罪动机。任何犯罪行为都是由犯罪动机所驱使的。因此,所谓犯罪动机,就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

这个时候,我们不仅能够意识到国家在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上有一定的鼓励措施,同时也能够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这个时候幡然醒悟的并且真诚能够悔罪的,国家的法律上是可以进行从轻处罚处理的,想知道更多,请随时咨询小编。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一、新刑法诽谤罪是如何量刑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


·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自己创业,虽然我国有创业基金贷款,但是总的来说这些贷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到的。并且其数额也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人就打起了非法集资的念头。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希望可以给你们一些警觉。 一、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


·赌博坐庄一般怎么判刑
      看具体情况定。需根据赌博事实而定,轻者违法,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重者涉嫌赌博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行政处罚一般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刑法修正案九猥亵他人罪具体内容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发展,犯罪行为也是不断升级,由于近年来同性恋的兴起,女教师猥亵男学生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在以前的法律中,假如受害人是男性,没有相对应的法规对他们保护。修正案以前只有猥亵妇女要获刑,猥亵男子并不构成犯罪,为了扩大保护男性性侵的范围,提出了修正。下面我们就“刑法修正案九猥亵他...


·醉驾血检在哪里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
      醉驾血检在哪里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


·刑事案件抗诉都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一、刑事案件抗诉都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是法条竞合,两者竞合后按照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来进行量刑处理。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海关的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


·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多久?
      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多久?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37天,经济犯罪是非常多的一类刑事犯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实施强制措施的,刑事拘留是最常见的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为三十七天,一般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的...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行为是刑法中每一种具体罪名的客观表现形式。实践中,被认定属于犯罪行为的,需要符合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内容,对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一个普遍的规定,刑法中每一个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都可以参照这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