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五金机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五金机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街边有一些五金店的店面,这里面卖的就是一些五金产品,比如说像螺丝等等这些五金,对于五金电器的购销合同也是属于一种合同,并且在进行五金货物买卖的时候,是必须要签订购销合同的,这样能有效的防止以后发生一些交易纠纷。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五金机电购销合同是怎样的吧。

五金机电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规格、型号、牌号、商标、产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二、印花税怎么算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问题所述电子销售订单也同样需要按销售合同贴花。

而企业地处北京,具体征收管理还应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6]531 号)第一条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规定,对于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凭证,纳税人应自行编制明细汇总表,明细汇总表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订日期、适用税目、合同所载计税金额、应纳税额等。纳税人依据汇总明细表的汇总应纳税额,按月以税收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不再贴花完税。缴纳期限为次月的10日内,税收缴款书的复印件应与明细汇总表一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请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电子销售合同印花税进行完税。

2、印花税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对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现在各地均有相关规定,企业地处北京,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4]256号)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应税凭证及计税依据或不能按规定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纳税人,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申请采用核定办法缴纳印花税的,须填写《印花税核定缴纳申请审核表》,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审核批准后,制作《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第八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月缴纳税款,并于次月10日前以缴款书形式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对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按现行规定据实完税贴花。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都知道了五金机电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并且在合同中应该注明关于供货方和需求方的一些地址,电话和法人代表等等主要的内容,这些都是合同必备的内容,并且合同中还需要规定货物的规格,质量标准以及收货的方式和货款的交付方式等内容也是很重要的,


·拍照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电子版的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还是建议妥善保管纸质文本。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照片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照片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照片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会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会坐牢吗?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有可能会坐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


·在我国事业编合同到期怎么办
      说到事业编制合同可能很多人第一时间就是会想到教师,如果自己的工作性质是带有事业编制类型的话其实还是比较稳定的,过去很多人眼中都会觉得事业编制就是等同于跟公务员一样是铁饭碗的了,可是现在事业单位经过改革以后也全部都成了劳动合同性质的。那么,在我国事业编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在我国事...


·事业编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事业编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国家为了保障一些机关单位的人员能够注入到新鲜的血液,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实际上已经打破了所谓的铁饭碗。也就是说,不管是国家公务员或者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实际上都是按照合同工进行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普通员工对于事业编合同到期后怎么办这一问题是比较好奇的。 一、事业...


·无偿捐赠合同贴印花税吗?
      无偿捐赠合同贴印花税吗?无偿捐赠合同不会贴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中例举了10种应缴纳印花税的合同,赠与合同不在其中,所以不需要缴。但赠与合同中如果涉及产权转移如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应该就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


·是不是任何人都能够签订租赁合同呢?
      是不是任何人都能够签订租赁合同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我国法律中对签订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要是满足条件的话,那么签订的租赁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那究竟租赁合同主体资格怎么确定?现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赁合同主体资格怎么确定 (一)出租人是否具...


·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现行合同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合同是无名合同的一种,其主要规范的是物业管理关系双方当事人就特定物业的管理事项而合意设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以下方面构成: (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


·饮食服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合同模板都是可以拟写一个通用的
      饮食服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合同模板都是可以拟写一个通用的后,按照各种需要签订合同的时候的具体情况才进行一定的调整就可以。餐饮服务行业经常需要签订的合同应该就是餐饮服务合同,合同中需要明确权利义务,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合同。所以饮食服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呢。 饮食服务合同模板 ...


·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二、附随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别债之关系的核...


·贸易合同是什么?贸易合同范文是什么样的?
      贸易合同是什么?贸易合同范文是什么样的? 一、贸易合同 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贸易合同特点 1、贸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所谓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意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