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通过协议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此时就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后并不会满上生效。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具体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多久
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二、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应该是到民政部门办理备案的时候,而不是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的时候,因此您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点。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变更抚养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是必须要处理的,其实也就是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而日后也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条件的变化,而需要变更抚养权。那么各位知道变更抚养权要符合什么条件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变更抚养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


·近亲结婚违法吗,近亲结婚是否违法
      自古以来,男女结婚讲究的是亲上加亲,因此就会出现很多近亲结婚的情况,在那个社会,科学尚不法定,因此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并且还受到了人们的追崇。那么放在现代,近亲结婚违法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近亲结婚违法吗男女之间要是属于近亲结婚的话,是违法的,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现在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大多数婚姻出现问题可能就是因为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第三者的插入而导致的。本来美满的家庭,可能会因为婚外情而结束,可能大多数婚外会是男方出轨比较多,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如果接受不了就会选择离婚。我们今天就来讲讲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


·一方的结婚证丢了可以离婚吗?
      一方的结婚证丢了可以离婚吗当结婚证不慎丢失了,当事人还是可以离婚的。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按照保留一方的结婚证相关信息,按照正常协议离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结婚证都丢失的情况下,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可调取结婚登记档案相关证据材...


·一、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


·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
      婚姻对于人们来说是神圣而庄严的,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组建家庭的原因和各自的生活背景各不相同,离婚也是十分常见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其中的诉讼离婚虽然可以获得划分财产与其他事项的权威判决,但是成本显然比较高。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的相关资料...


·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类别
      国家赔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之前给他人造成损害,受损害一方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进行,但是国家赔偿包括哪些类别,这是许多人所关心的问题,搞清楚哪些可以申请赔偿是对自己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有效判断,下面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 一、国家赔偿包括哪些 (一)...


·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虽然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日后也不忘想要变更抚养权。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夫妻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也不知道要是允许进行抚养权变更的话,又该如何来变更。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 一、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离婚案件抚养费的确定要参考哪些规定?
      对离婚的有子女人士来说,离婚诉讼费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后续的抚养费更是一项负担,特别是经济困难人群的离婚。离婚案件抚养费的确定要考虑主要几个方面,双方考虑收入和能承受的期限后协商也是可以的。那么由的我们带您一起看下。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所考虑的三个方面: 子女的实际需要; ...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退彩礼钱吗?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退彩礼钱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二)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