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监狱保外就医要钱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律规定监狱保外就医要钱不?

一、监狱保外就医要钱不

保外就医需要交保证金。根据《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担保人应当向罪犯所在监狱交纳2000元至5000元保外就医保证金。罪犯重新犯罪或违犯国家关于对保外就医罪犯监督管理规定的,保证金全部没收。罪犯保外就医期满,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无限期保外就医罪犯刑期执行已满或病已痊愈;收监执行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保证金全额返还。

二、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3、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1)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2)骗取保外就医的;

(3)以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4)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7)违法犯罪的。

4、保外就医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执行刑期:

(1)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2)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申请保外就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首先要求罪犯是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其次还需要提供担保人,而最后要求担保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若是在保外就医期间,罪犯没有犯新罪,也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期限届满之后这个保证金就会全部退还。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1、医疗司法鉴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根据两办《意见》精神, 扩大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劳动仲裁、调解、行政救济等需要根据鉴定意见来决定主张权益的情形也纳入到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范围。增加了遇有紧急特 殊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先行予以援助的内容,为...


·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多长?
      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多长?生病与救治是很正常的关系。但是,有时候救治过程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维护与保障医生与病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就必须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以便及时进行相关工作。每件事都有保质期,那么,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多长呢? 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 1、一旦发生...


·医疗事故审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审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医疗事故审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对非法行医活动引起的争议事件卫生行政部门不能按医疗事故争议立案受理; 3、是否符合法...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什么不同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什么不同就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来看,字面上比较相似,因此也就导致了不少人误以为他们就是指向的同一个东西,其实不然,这二者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那到底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什么不同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医疗人身损害赔...


·办理济南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工作后单位会统一给我们办理医保卡,没有单位的城镇居民、小孩和农村人也可以办理个体、城镇医疗保险。那么现如今,在济南办理医疗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呢,具体的办卡手续又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给您介绍济南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济南的医保卡分为两种:济南职工医保卡、居民医保卡(包括大学生和儿童) ...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现在的医疗事故越来越多,也导致了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当医疗事故出现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就会依赖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更加客观的评判,那么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其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是指...


·人流医保可以报销吗
      无痛人流手术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但是无痛人流术前检查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方面的费用是不能在医保报销的,也就是人流手术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生育保险满1年,有办理准生证。如果是自己不愿意要,做的人流,是没得报。如果是因为婴儿畸形...


·《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怎么算《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医疗期限
      《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怎么算《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医疗期限,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


·医疗费:
      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 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特殊情况的,按实际发生时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


·现在很多北京市民都享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旦生病需要到医
      现在很多北京市民都享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旦生病需要到医院看病的话,可以凭借医保卡到定点医院治疗,事后可以将部分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很多人弄不懂报销的范围和比例,于是在报销医药费的时候和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和矛盾。那么北京医保报销比例规定是多少?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北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