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这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才能作出定出最后的金额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七级伤残赔偿8年。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上述公式中的伤残系数是如果确定的呢?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评残达到了等级的话,那么肇事方就一定要给予相应的赔偿,不同的等级所赔偿的金额就会不一样,因此执法人员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尽量的做到让受害者可以得到自己该有的费用。






·一、交通法规新规定醉驾有哪些?
      一、交通法规新规定醉驾有哪些?2019交通法对醉驾的新规定有: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


·上诉答辩状向哪个法院提交
      上诉答辩状向哪个法院提交 一、上诉答辩状向哪个法院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


·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有什么注意的
      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不同,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特大交通事故。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在处理的时候要注意的地方不同。那么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有什么注意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有什么注意的 (一)肇事车方须...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无证驾驶是指驾驶机动车的人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而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可想而知,这的行为是多么危险的,实践中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此时交强险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机动车交通事...


·乘客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赔偿是怎样的如果只有额头缝针
      乘客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赔偿是怎样的如果只有额头缝针,伤情应当不严重,可以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相反财产损失可能更大,需要在交强险以外赔偿。保险可以在48小时内报,现在是第4天了,补报保险都不受理了。如果你有责任,就必须要自负交强险额度内对方的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没有责任,就只...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饮酒与醉酒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情况,虽然具体表现都是行为人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但法律中规定的标准不同,对驾驶人员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法律中对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答案。 一、饮酒醉酒驾车标准如下: 新标准则详细...


·常见的交通事故都是双方事故,而在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就需要
      常见的交通事故都是双方事故,而在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就需要对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做出认定才行,区分清楚了各自的责任之后,才能知道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那此时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1、既是工伤又是交通事故,两者赔偿都可以获得的有伤残补助金等。具体的可参考如下规定。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房产交易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房产交易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第一、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之一:恶意违约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恶意违约包括两种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至商品房所有权移转...


·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


·交通事故不算工伤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不算工伤的具体情形是什么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