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孩子名义买房算二套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以孩子名义买房算二套房吗父母已经购买过房产,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的情况再购根据新的政策,未成年没有偿还能力,不能履行全部的法律责任,将未成年人划归到父母家庭的范围内。所以以家庭单位计算二套房的方式,再次贷款购买房子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二、二套房的计算标准如下1、父母已经有自己的房产,房产证上有成年子女的名,父母再为成年子女购房,房子算第二套;如果父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没有撑面子子女的名字,子女购买的房子算第一套。2、父母已经购买过房产,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的情况再购根据新的政策,未成年没有偿还能力,不能履行全部的法律责任,将未成年人划归到父母家庭的范围内。所以以家庭单位计算二套房的方式,再次贷款购买房子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按照过去的情况,只认定购房人是否有过贷款,只要第一次购买的那一套房没有使用贷款,再一次购买的房子就不算二套房。4、购房者有过全款购买住房,按照现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就算没有贷过款,但能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查到名下有房产的,在买的房子都算作二套房。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虽然已经出售现有住房,但是只要有过贷款记录,家庭单位没有房产,都算作二套房。6、婚前一方贷款购房,结婚后另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再次购买房产。银行贷款是会要求购房者出具相关证明,夫妻双方可能没有将户口放在一个户口本上,银行会要求出具户口本和婚姻情况证明,已经结婚的夫妻以家庭单位,不能以个人为单位,另一方再次购房也算二套房,买房是按二套房政策。7、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因为以前有很多夫妻办理假离婚来购买房产,为了打击这种炒房行为,即使离婚后判给一方,另一方在贷款购房也算是二套房,这些内容在国家征信系统都是可以查到的。8.购房者名义下有商业公寓,再次购买民用住宅。目前的政策,商业公寓不在购房民用住房的行列,商业住房的炒房属性不是很高,区别首套房主要是为了让刚需买到合适房子,打击炒房行为,所以这种情况属于首套房。



·离婚后房屋补偿怎么划分?
      离婚后房屋补偿怎么划分首先,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只给予房屋产权人,通俗一点就是房屋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在离婚后已经属于一方的,那么拆迁补偿款只能给到房屋产权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再者,未取得产权的公房,法律规定,离婚时需要确...


·一、法定继承人办理房子过户遗产税怎么收?
      一、法定继承人办理房子过户遗产税怎么收? 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遗产房过户不需要交遗产税,需要交以下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产证工本费 二、遗产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办理死亡证明 2、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


·购房者要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往往会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买到心仪的房子,就会比较烦恼。那么,购房者究竟要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呢?购房者只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去购买,才能有效的避开法律风险。那在实践中,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要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 1...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


·怎么公证婚前买的房子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


·一、离婚无住房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离婚无住房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没有,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属实的可予以支持,但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


·一、夫妻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夫妻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1、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根据现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于房产证是婚前取得的,所以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同样...


·一、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可以吗?
      一、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可以吗? 我国发布《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也就是说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一旦出现纠纷,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还可能面临被拆的风险。而银行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明,所以,小产权房...


·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房的房产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是属于国家为了解决公民住房问题和发放福利的一种公产房。所以关于公产房的产权分配问题,在使用的时候和其他商品房是有所区别的。在某种情况下,公产房继承也是有所限制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房继承 新婚姻...


·当事人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是继续有效
      当事人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是继续有效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动续约的,若双方未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又未提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


·离婚房屋补偿款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以后,肯定会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房子也是共有财产的一部分,并且,房子对谁来说都很重要。但是,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肯定会依法将房子判给其中的一方,同时,会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的房屋补偿。那么,离婚房屋补偿款支付的规定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