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司辞退人又不补偿怎么维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公司辞退人又不补偿怎么维权?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 1;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二、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

案件处理费由当事人双方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后五日内预付,预付金额按第四条规定的标准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遇有下列特殊情况,除交纳仲裁处理费和受理费外,还应当负担下列费用:

(一)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地调查取证申请,或仲裁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异地调查取证所发生的办案人员差旅费用;

(二)当事人依法申请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仲裁文书的实际费用;

(三)当事人申请第三方进行鉴定、勘验、翻译、公告的费用;

(四)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食宿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

前款规定的费用,(一)项、(四)项的食宿费和误工补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二)、(三)项和(四)项的交通费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收取,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预付。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败诉,一方胜诉的,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负担;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仲裁费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双方各自负担的数额。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撤诉的案件,仲裁费由申诉人负担,减半收取。职工当事人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减、缓、免交仲裁费:

(一)追索工伤医疗待遇,没有固定收入的伤病残人员;

(二)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

(三)已经按规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员;

(四)劳动仲裁机构认为其它确有困难的人员。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辞退人如果是属于违法的而且还不赔偿当事人的所有损失,那么就需要利用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解决,只要有合法的证据,那么就一定要得到自己该的赔偿,用人单位也会因此而受到处罚 ,所以,劳动法人人都必须要遵守,不然吃亏的就是自己。






·企业停产放假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企业停产放假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停产放假经济补偿金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正常支付劳动报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


·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什么 公司经营范围是法律所允许的一家公司可以涉及的业务范围,每一家公司在注册之初都需要自行填写公司经营范围,之后所有的业务都需要在这个经营范围内进行。当然,公司想要扩大业务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进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那么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现代社会,企业单位录用员工都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会规定试用期之类的。但是有些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到期后可能不续签,这对员工一定会造成损失,那么员工的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


·2023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是一元,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


·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公司发的适用范围其实就是指公司法的管辖范围,在那些范围对哪些主题能够适用公司法,就跟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只是在那几个方面,属人属地以及保护主义等方面是一个道理,那么到底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呢,我们已经为您列举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我国《公司...


·公司法人想注销怎么办理?
      公司法人想注销怎么办理?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公司赚钱,公司经营成为了一种盈利模式。很多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公司法人想要注销公司。很多人想知道注册公司多久后可以注销,注销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那么,公司法人想注销怎么办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一般在公司法当中的公司法人代表是有专门的规定的,在这一规定当中对我们呢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规定也是十分的详细的,但是具体步骤是怎么样的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申办流程...


·企业改制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改制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都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要求企业在改制前,必须完成债务的清偿。但是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会故意隐瞒部分债务,此时债权人可能会提出诉讼请求,在提起企业改制行政诉讼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比较多的。 一、最高院通...


·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国有企业的福利待遇比较好,这让不少人都心动。现在有的国企,在当年利润中扣除法定公积金后,还会提取一部分钱作为公益金。从字面意思上看,公益金就是满足职工福利的,比如发放高温补贴、兴建职工宿舍等。那么,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新公司法公益金的...


·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