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如何写

(一)、提供材料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3、由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垫付丧葬费用,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丧葬垫付申请书;

2、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4、火化通知书;

5、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或受害人死亡证明;

5、申请人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关于家庭特殊困难的证明。

(二)、程序

1、申请

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能够申请救助基金。只有当肇事者暂无支付能力且符合三种情况之一时,才能给予救助。三种情况包括: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

因此,交管部门在发生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查明事故车辆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如果符合,则应受理该事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应在抢救受害人结束之日(一般指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以内)起10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向所在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近亲属凭交管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尸体或者受伤人员,由负责抢救的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服务机构凭交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2、垫付

对于抢救费用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交管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交管部门及申请人说明理由;符合垫付要求的,确定救助基金垫付的金额,并将垫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相关医疗机构账户。

对于丧葬费用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及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符合垫付要求的,确定救助基金垫付的金额,并将垫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给申请人,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门。 追偿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可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追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根据事故认定书载明的责任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赔偿义务人发出《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通知书》,要求其直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并明确偿还的期限和金额。

3、核销

对确实无法追偿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可予以核销。

允许核销垫付款的情形包括:赔偿义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赔偿义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赔偿义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自案发之日起满3 年未侦破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省级救助基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以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时有很多注意事项,首先要注意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时应当准备的材料一定要带齐,另外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时应当经历的程序必须要一步步走完,包括申请、垫付等等程序


·检察院是先批捕还是先交资料?
      一、检察院是先批捕还是先交资料? 一般是先提交资料,只有确定好了才能进行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 (二)交通肇...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酒驾属于一般的违章行为,但是醉驾的话就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类犯罪案件了。也就是说酒驾和醉驾对当事人的影响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司机在酒精测量以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驾的话,想尽各种方法想要改成酒驾。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生活中醉驾如何改酒驾? 一、被...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
      要是交通事故对孕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时势必会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严重的情况甚至还会导致孕妇流产。那要是因为交通事故给胎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待胎儿出生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也就是说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


·醉酒驾车对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是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交
      醉酒驾车对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是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交警对醉驾车主的处罚力度也不小,按照最新的城市道路安全法规定,车主构成醉驾的,会被交警部门吊销驾照,并且五年内不得开车。那么,醉驾五年怎么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时间?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醉驾五年怎么算重新考取驾驶证...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具体如下: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


·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驾校学车的注意事项 这几年,学车
      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驾校学车的注意事项 这几年,学车的人数是非常多,使得很多驾校都招收了很多学员,当然,教练都希望学员可以很快的学会开车,但是实际并不是怎样。有的学员在学车时出现撞车了,那么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学车时撞车...


·在二手房的房屋买卖交易当中
      在二手房的房屋买卖交易当中,一般都会签订二手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当中,双方会约定买房的价款,交易的时间地点,交易方式等等。一旦双方对于合同内容当中的相关条款达成共识,那么签字或者是按手印之后合同就算生效了,那么双方就必须要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么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约定...


·开车玩手机肇事致人死亡要坐牢吗?
      开车玩手机肇事致人死亡要坐牢吗? 一、开车玩手机肇事致人死亡要坐牢吗?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被判刑,要根据肇事者承担的事故责任来分析: 1、如果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被判刑。 2、如果不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