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在车管所按揭车可以过户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在车管所按揭车可以过户吗?

汽车正在按揭中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办理车贷时,已经将汽车产权转交给了贷款机构。在日后,只有汽车的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

1、只有当将一切贷款还清,包括本金和利息部分一切还清,汽车的产权才会再次归还到我们的手中。所以,汽车正在按揭中不能过户,更加不能买卖。

2、所以,在申请汽车按揭贷款前,借款人一定要综合自身的整体情况来考虑贷款的问题,否则,中途无法正常还款不仅会给自己的信用记录留下污点,还会影响以后申请其他贷款。

二、二手车交易流程

1、二手车交易过户所需材料

二手车交易过户需要准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一副(退牌车辆提供退牌更新证明)、进口车查询单(进口车须提供)、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如果是外地户口,还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2、办理转籍流程

(1)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2)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3)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转出的,应先经所在地县〈市、区〉车管所〈组〉审核签章)。

(4)交验机动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5)交回《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领取机动车档案。

3、二手车过户注意事项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如需过户,需要将车开到市场,让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另外,在进行车辆过户时,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4、二手车过户流程

(1)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2)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3)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过户的,应先经所在地县〈市、区〉车管所〈组〉审核签章)。

(4)交验机动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5)交回《机动车行驶证》(须换发号牌的,同时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6)微机公开选号、领取机动车号牌(在同一辖区内,双方车主均为单位或均为个人,且使用性质不变的,原号牌不变)。

(7)安装号牌、拍摄车辆照片、领证。

人们对于贷款买车的操作行为也是司空见惯的,其中也有人在车贷还未还完的情况下就想要把机动车给转卖出去,那二手车的买卖当然不是仅凭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就能证明机动车的产权归属的,如果机动车还有贷款没有结清,买卖双方就无法在车管所完成过户。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那么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该怎样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


·2023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023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019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情节轻微不严重,当事人是...


·证券交易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交易的活跃度反映了一个经
      证券交易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交易的活跃度反映了一个经济体的经济活力。因此,打击操纵市场证券罪是一项重要工作。可是,仍有很多人对于该罪的处罚标准比较疑惑。那么,操纵市场证券罪怎么处罚?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操纵市场证券罪...


·交通交通事故赔偿费有哪几项
      交通交通事故赔偿费有哪几项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为交强险保险条例,这是处理交强险保险责任的相关规定,实践中运用的最多,也是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一个规定。接下来,我们带领您一起看看这个条例的具体内容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


·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全部赔偿了受害者的费用,则肇事方不需要再赔偿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


·在我们日常出行中,难免会因为一些原因与其他车辆发生一些小碰撞
      在我们日常出行中,难免会因为一些原因与其他车辆发生一些小碰撞,但也认定为交通事故,在认定中如果结果为自己全责的情况而又对这个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怎么进行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复核必须在3日...


·当事人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二、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失...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
      交通事故要是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么就需要对伤者做出相应的赔偿,您知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都有哪些吗?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又该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是什么?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