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可以通过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二、变更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形

1、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2、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3、公司要注销,又怕麻烦,于是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

三、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3]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公司在设立之后,一般都会获得独立的法人地位,该法人的身份一般是不得更改的,但出现了公司改制等情形时,可以向之前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更改公司法人的请求,为了使得请求在提出时被受理,在到登记机关之前,一定要先收集材料。


·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不断完善的。在2017年9月,我国发布了最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可是,许多人都对这一新解释内容比较陌生。那么,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


·企业人才派遣是什么意思?
      相信很多在校大学生在面临毕业时,会遇到一个问题——人才派遣,而且很多企业也会在招揽人才时遇到同样的问题,那么企业人才派遣是什么意思?相关服务内容又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一一解释,希望您看完后能对这一制度有所了解。 人才派遣是什么意思 人才派遣又称人才租赁,劳动合同也叫劳务派...


·公司能否提起名誉权诉讼?
      公司能否提起名誉权诉讼?可以,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


·公司法是我国的一个重要法律
      公司法是我国的一个重要法律,里面介绍了许多关于开设公司时的注意问题以及情况分析判断,调销营业执照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对于一间公司来说,公司法里面也详细介绍了关于公司法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后果都有哪些? 公司法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 营业执照只是公司营业资...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简称四方): 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 单位名称_______; 邮编___,电话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单位名称_____;邮编:__,电话:...


·公司法允许同股不同权吗?
      《公司法》允许同股不同权吗?《公司法》允许同股不同权,但没有明确规定。同股同权是《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公司股东可以约定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权”,又称“双层股权结构”,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同股不同权为“AB股结构”...


·股东将公司公章自己占有应该怎么办?
      股东将公司公章自己占有应该怎么办?股东将公司公章自己占有应该像公司当中的内部管理的人员来进行反应,通常情况下向监督委员会反应,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属于一种违规的操作,那么公司内部的章程是有可能由此规定的,需要按照章程办事。公章在我国有重要的作用,盖上公章就可以代表这个单位了。公司...


·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什么?
      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什么? 一、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什么? 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上海注册外资独资公司的费用标准是什么?
      上海注册外资独资公司的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注册外资公司行政收费(政府费用) 1、工商注册费用:以20万美元为例计算的,工商注册费用为注册资本的万分之八。 2、公告费:在50万美元以下时,公告费为4000元人民币;在51-100万美元时,公告费为8000元人民币;在201以...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


·公司如何办理社保
      公司办理社保流程:1.进行社保登记;2.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填好表格;3.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参保表并盖章,准备好参保人员的资料;3.到社保机构办理,核实之后缴纳费用;4.劳动局发放社保卡后公司需要填劳动局发放的社保核对表,单位需核对并签章,然后交给劳动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