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组织传销罪30人数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组织传销罪30人数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吗?根据法律规定,组织传销罪30人不需要认定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传 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 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八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 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 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本条所指的传 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 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 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 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传销罪的认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由于传销罪的特殊性,传销罪一般都表现在参与人员数比较多,而且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在发现传销活动时,应当第一时间向司法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这也是公民的义务。



·信用卡诈骗犯是如何进行量刑的?
      信用卡诈骗,可能您并不陌生,而且信用卡诈骗常常是在无形中便将受害人的资产给转移走了,当然信用卡诈骗包含多种多样的形式,可能是盗窃的信用卡,也可能是捡拾的信用卡,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就需要进行定罪量刑,那么信用卡诈骗犯是如何进行量刑的? 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生活中,要是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话,则此时会构成教唆犯,按照我国的规定,就要实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到底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教唆...


·受贿罪主体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其实社会生活当中的有一些社会风气是非常的扭曲的,包括有一部分公民现在已经习惯了用行贿的这种方式,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我国的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诸多法律当中都明确的规定,行贿受贿这是严重违法的,但是依然有人对我国的法规视若无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受贿罪主体司法解释是怎...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的区别有哪些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的区别有哪些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的区别有哪些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 “没有...


·职务侵占罪入罪金额是多少?
      职务侵占罪入罪金额是多少?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金额:5000元至1万元以上会被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


·新刑法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根据2015年实施的新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被害人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强奸妇...


·非法集资老板判刑后一般会判多少年?
      非法集资老板判刑后一般会判多少年?《刑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拘禁罪可能判多久
      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既然构成犯罪,就会受到刑事处罚,非法拘禁罪可能判多久呢?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 一、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


·非法拘禁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是指通过不合法的手段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达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您知道非法拘禁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吗?实践中,该如何对非法拘禁犯罪进行认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非法拘禁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


·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针对一些濒危的、珍贵的野生动植物,都已经通过具体的法规来进行保护。是绝对不允许我国公民私自对这些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进行捕杀,或者是非法销售的。目前在我国的刑法当中,针对非法出售濒危动植物制品罪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