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交通残疾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2023交通残疾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残疾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 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 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 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 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 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 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 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 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 1%;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注: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

二、赔偿项目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综上所述,交通赔偿的标准影响因素有很多,而且不同的伤残鉴定等级也有不同的赔偿标准,而在伤残鉴定等级中十级是最轻的级别了,这都是在专业的机构里面进行的鉴定结果,私自鉴定的结果是不能作为鉴定的赔偿依据的。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1、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


·一、醉驾车被扣应该要怎么处理?
      一、醉驾车被扣应该要怎么处理?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


·公交车司机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
      公交车司机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1,目前相关法律对驾驶人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可对驾驶员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2,但对刷微博、玩微信、发短信等玩手机的行为,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还不好定性,目前也极少有此类处罚的案例。“但...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 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


·非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人行横道应下车推行,否则存在一定过错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


·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
      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继承房产也是需要交税的,对于具体交多少,我们来举例说明,方便各位朋友的了解。假如有一位李先生,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前妻与自己生的女儿。他的房产价值估量为50万元人民币,那么,成功承继房产过户给李先生的女儿总共是要交纳多少过户费呢?依据房地产评价费的核算公式,...


·喝酒开车什么标准为醉驾
      喝酒开车什么标准为醉驾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2...


·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一、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1、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2、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


·车祸理赔亲属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车祸理赔亲属误工费可以申请吗?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是赔偿给受害人的,亲属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亲属办理丧葬造成误工的,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交通肇事适用缓刑吗,交通肇事是否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若构成犯罪的话,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而在法官判刑的时候,是否可以适用缓刑呢?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那到底交通肇事适用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适用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可以适用缓刑,但是缓刑适用应考虑的相关...


·居间合同交房时间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居间合同交房时间约定不一致怎么办在实际履行居间合同过程中,因为种种因素的影响,时常会发现基于居间合同而产生的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具体到房屋居间合同中,居间合同交房时间如果与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是我们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居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