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股东跑路小股东如何承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大股东跑路小股东如何承担

一、大股东跑路小股东如何承担

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

注册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公证的),需要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十五条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法人根据章程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新公司法关于增资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无形资产增资的优势

(一)招投标业务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必须在众多竞争者里面脱颖而出。其中招投标业务就是最重要的一方面。

注册资金是对企业技术的一种认可,是一个信号,同时也标志着企业在招投标中自身资质的体现,为中标带来更大的砝码与机会。

(二)所得税利益

企业股东用自己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增资可以长期递减企业所得税。这一点对于致力于长期发展并有强烈盈利动力的企业来说,有着毋庸置疑的吸引力。

(三)减轻货币增资压力

企业股东增资主要为:“货币增资和非货币增资两种形式。”运用无形资产增资可避免股东一次性筹集大额货币资金的压力。并且操作灵活,成本优化。

(四)申请国家补贴与基金

因为当今国家极其重视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是高新技术企业重要标志。对企业未来获取国家补贴和基金都起着相当的加成作用。例如:创新基金等。

根据新公司法进行无形资产增资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增加公司股东以知识产权增资相关事宜。

新制度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可以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新制度同时简化了出资手续,明确要求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这说明根据新的公司法可以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百分百出资,但必须经过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才可以作为出资依据。

第二步:变更备案登记

公司按照所属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备案登记。新公司法的变更注册资本手续非常简单,一般只需要提交申请表、证件、章程修正案等基本书面材料,不需要当场提供验资报告、转让证明、评估报告等材料。

第三步:知识产权评估

公司股东及时委托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并按照章程修正案规定的出资时间及时完成知识产权转让到公司名下。

第四步:信用信息公示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公司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工商管理部门按照进行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东增资等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年报。在工商部门监管抽查时,出具章程修正案、评估报告、转让证明等材料。完成上述流程,时间通常要一个月左右即可合理合法地完成增资。而且没有任何“垫资”所有的法律风险和工商税务的麻烦。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负债,其中大股东跑路的话小股东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当然也会根据公司的性质来确定如何来对债务的分配进行承担,而如果是一种合伙企业制的话,那么在最后承担责任的时候就比较麻烦了,对小股东还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抽逃出资股东身份否定怎么进行?
      抽逃出资股东身份否定怎么进行?对于否定抽逃出资股东的情况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处理,股东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后是不能抽资退股的,不能以抽资退股的方式取消其股东身份,以避免公司注册资金减少,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但股东可以转让其股份,转让的...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不管在什么领域都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当存在风险的时候,首先要预防风险发生会采取相关的措施。当然,在风险发生之后也会利用一定的手段进行规制。比如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法律也是存在着风险的。很多人想知道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


·在编老师可以当公司法人吗
      在编老师可以当公司法人吗?随着现在经济发展的越来越迅速,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出现在我们的周围,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需要有公司的法人来代表公司行事,那么就会有很多人有问题,考虑这个公司法人的要求是什么,什么人可以做公司的法人,在编老师可以当公司法人吗,下面我们就给您整理一下关于...


·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近年来股票市场乱象丛生,侵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广大股民的案件层出不穷。《刑法修正案六》为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在第九条加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弥补刑法条文不足。那么,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概念、构成要件、量刑及认定具体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背信损害上市...


·公司法人更改后银行如何变更公户?
      公司法人更改后银行如何变更公户? 公司法人更改后银行 账户也需要进行变更,银行账户变更是整个流程的一部分。不进行变更的话资料无法同步,可能会出现法律问题,无法办理其他事务。法人的变更不仅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他人,也可能是关于公司的其他资料的变更。以下是变更银行资料的流程和所需...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


·国内企业海外并购应注意什么
      公司被并购的注意事项: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对外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合同签订时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内容风险;内容风险是指合同的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的当然的、自始的归于无效。二是程序风险。程序风险指的是合同形式不齐全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隐藏着法律风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