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年婚姻法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年婚姻法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二、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变更吗?子女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的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要求。”请求方应就情势的变更负举证责任。遇有下列几种情况,应支持原告变更抚养费的数额的请求,依法合理的判决增加、减少或返还抚养费:(一)离婚时一方为取得对子女的直接抚养权不要求对方负担的抚养费,而以后丧失劳动能力或因下岗等原因经济收入大量减少,独自抚养子女确无实际能力的;(二)离婚时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的抚养费数额少,随着子女成长、教育的需要和物价的上涨及社会的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原抚养费数额明显不足,而对方经济收入增加又有给付能力;(三)子女患重大疾病,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难于负担全部的医疗费用的;(四)给付子女抚养费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因下岗等原因导致无生活来源或经济收入大幅度减少,而要求不再负担或减少负担数额的,应予支持;(五)离婚时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次性给付了全部抚养费,但子女在抚养期间死亡,要求对方返还剩余抚养费的,也应予支持。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并非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不过因为父母要解除婚姻关系,而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又不得被免除,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抚养费问题提到了台面上。而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往往都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子女进行抚养的,并不是说这期间就不需要抚养子女了。



·夫妻间分隔多久算自动离婚?
      夫妻间分隔多久算自动离婚? 一、夫妻间分隔多久算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


·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男女结婚是为了能够建立起一种新的关系,即夫妻关系。而此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先做出审查,看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老婆婚前精神病上诉多长时间判离婚
      1.上诉立案后三个月之内判决,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离。2.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最高院意见中视此种情形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离婚3.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


·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情况
      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情况 一、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情况? 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离婚的方式,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关于夫妻财产有什么规定?
      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和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区分清楚很多的时候都会给夫妻造成矛盾,以至于最后闹到离婚的地步,所以在结婚之前要弄明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关于夫妻财产有什么样的规定。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


·起诉离婚是去司法局还是法院
      离婚有的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有的选择了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是去司法局还是法院有的人还是存在疑问的,起诉的受理单位是法院,因此要到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在接到您的申请以后也会积极的受理的,但是具体的该如何起诉离婚,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是去司法局还是...


·离婚协议子女已成年是否需要约定抚养权
      离婚协议子女已成年是否需要约定抚养权 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对离婚及债务进行约定即可。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子女已成年,并且有稳定工作,不存在子女抚养等问题,就无需写入协议了。...


·在我国国家内电子眼违章扣分吗
       在驾驶员进行驾驶的过程中若是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违章驾驶的将会受到相关执法人员的处罚。其中就有电子眼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电子眼的监视可以很大程度上监督驾驶人员的驾驶行为。那么,电子眼违章扣分吗?一般情况下是会进行相应的扣分的,且驾驶员还应当遵循规定。 一、电子眼违章扣分吗 被...


·女方提出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由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是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的,故而不会受到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影响。若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等缘由,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计算孩子的抚养费的。就司法实践来说,不同的主体提出离婚的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市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女方提出离婚抚养费怎...


·查不到结婚档案算无效婚姻吗?
      查不到结婚档案算无效婚姻吗?查不到结婚档案不一定算无效婚姻,因为有些事实婚姻也是会被法律承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