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出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怎么办?

出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首先拨打相关电话:救人电话:120;定责电话:122;定损电话:保险公司电话。 大多数律师的是最头疼交通事故纠纷的,现在劳动争议去仲裁的都比交通事故纠纷的案子好办不办,这事情最关键的是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把人撞成重伤无力赔偿怎么办

1.《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驾驶员若是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就已有可能会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车,最倒霉的无疑是在出门的时候驾车不小心撞上了人,这时驾车人肯定负有一定的责任,有的时候无法通过私下解决,那么就应该采取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诉讼离婚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情形的,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是法庭认定这些情形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那么诉讼离婚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


·一、旅游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承担划分是怎么样的?
      一、旅游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承担划分是怎么样的? 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旅游者既可向车辆经营者主张侵权赔偿,也可选择先向旅行社主张合同责任。若旅游者向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旅行社赔偿后可以依据与旅游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签订的道路运输合同,向旅游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追偿。根据《旅游...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吗?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由他...


·一、驾驶人员不赔偿交通事故咋办?
      一、驾驶人员不赔偿交通事故咋办?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辞退员工补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辞退员工补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


·交通事故负全责要履行什么赔偿
      交通事故负全责要履行什么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照相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照相 按照规定,一旦发生刮蹭等责任明确、车损轻微的事故时,应尽快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解决,如不能自行协商,当事人约定在24小时内同一时间到同一家保险理赔服务点,划定责任,办理定损和保险理赔手续。 轻微交通事故撤除前可用手机或相机进行拍照取证,事后...


·商业车险费率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商业车险费率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影响商业车险费率的因素包括: (1)、车辆性质因素:由于车辆的用途和性能不同,所造成的风险状况也就不同,车辆费率标准液不同。一般来说,私人用车与营业用车、小客车与越野车、轿车与载货汽车、新车与旧车等的风险程度有很大区别。另外,有无安装或配备安全带...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一场交通事故带来的往往并不只是对当事人的伤害,还有对多个家庭的打击。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依法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么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下面我们总结了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 一、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


·哪些情况下延期交房可以免责
      哪些情况下延期交房可以免责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二是政府行为,如发生战争、强制征收等。在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开发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不可抗力的相关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