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继续犯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犯罪分子做出不同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上面对应着不同的名称,例如行为犯,继续犯,持续犯等等,不同的犯罪类型有一个不同的划分,这样是对于刑法的分类来讲非常有意义。这些分类当中有一个经常会听到的名词,叫做继续犯。那么到底什么叫做继续犯呢?例如拐卖妇女儿童这种罪名是不属于继续犯的范围之内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一、拐卖妇女儿童是继续犯。想要判断拐卖收养妇女儿童罪属不属于继续犯的范围之内,我们首先来明确一下继续犯的概念以及判断标准。所有继续犯的意思就是从犯罪之日开始一直到犯罪结束这段时间之内,对于同一个个体的侵犯处于一个持续继续的状态。二、对于继续犯的认定标准如下:第一从头到尾只做了一个行为。1.这是对于行为数量上的认定继续犯的特点是只做了一个行为,但是这个行为持续的时间和后续的影响都比较长,例如非法拘禁罪,对于被拘禁人只作出了一个拘禁的行为,但是这个行为可能持续一天,也可能是一年一个月等等。2.如果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多次的犯罪行为的话,就不属于这个罪名,例如虐待罪就必须是多次虐待才能认罪,一次虐待的话不可能持续太长的时间,所以虐待不可能是继续犯。第二,在这个行为结束之后,非法状态仍处于持续之中。也就是说这一个动作虽然是一次性的,但是这个影响却不是一次性的,例如上文提到的非法拘禁,被拘禁的状态可以持续非常多的时间,在那么长的时间之内都处于这样的状态,所以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所以对于继续犯来讲,只有一个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区别于其他罪犯的最本质的地方。第三,犯罪状态不仅要长时间,而且是要不间断的存在。1.第二点主要提到的是持续时间长的问题,但这里要提到的是持续时间不见断的问题,因为只有这样不间断的,持续的伤害才可以叫做继续犯。反而像虐待这种行为虽然可以被虐待一年一个月,但是虐待这一行为对后续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在此时,这就不是一个继续犯的状态,而只有像之前提到的非法持有类的,或者是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才符合这样的标准。2.对于继续犯的这三个标准,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满足的话,就属于这样的犯罪类型。所以我们看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这个动作本身是一次性的,但是收买之后,这个妇女儿童就在自己的家中,这个犯罪状的还是持续的,并且是不间断的,所以总体来讲,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属于继续犯的范围之内。以上就是关于继续犯的认定标准,具体是什么样的,以及我们发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符合这个标准的,那么这就属于继续犯的范围之内。对于继续犯,他的持续时间和诉讼时效都是有一定特殊性的,所以在现实生活当中要特别注意。



·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双方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等现象在我国频繁发生,这时我国近几年的离婚率也在不断的增加,在离婚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纠纷问题,其中就有关于财产的分割,在婚姻法中有关于房产分割的详细规定,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那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中...


·结婚3个月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3个月离婚财产怎么分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


·哪些情形下法院判决离婚
      哪些情形下法院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


·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


·关于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上,不少的受害者表示,想要得到国家赔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虽然有些机关同意给予赔偿,但是需要先进行申请,然后申请审核的时间会比较长,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关于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为正确审理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


·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
      认定该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有以下特征:(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2)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是有一些犯罪分子把犯罪对象对准了我国的妇女和儿童,主要还是因为妇女儿童在社会地位中的力量是比较薄弱的。针对他们的主要犯罪案件包括绑架和拐卖,当遇到绑架妇女罪的这种案件的时候,我国执法机关是有义务进行侦办的。那么,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是什么意思? 一、不解救被绑...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未遂是怎么认定的?
      近些年,我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越来越多,虽然国家对此严厉打击,仍然有不法之徒顶风作案。刑事案件有既遂和未遂之分,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未遂应该怎么界定?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整理了如下文字,让我们往下阅读。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未遂应该怎么认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拐...


·夫妻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
      夫妻离婚是一件迫不得已的事情,在离婚后我们经常会见到有些夫妻因为财产的问题闹得非常僵硬,还有很多打官司的情况发生。那么夫妻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呢?下面的我们马上给您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是什么 1、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