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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移送管辖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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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移送管辖立案的条件是什么?(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3)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二、移送管辖的例外:(1)无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必移送管辖,由受案法院继续审理。(2)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在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3)根据管辖权恒定原则,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起诉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三、如何规范案件的移送及立案工作首先,原受理法院应严把立案关,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应让起诉人补充、完善后再立案。对不符合立案基本要求,经工作仍达不到法院立案条件的,以及本院无管辖权的案件,不予立案受理。同时,人民法院应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和释明工作。其次,尽快制定案件的移送及立案工作规范,从而使原受理法院移送案件工作及受移送法院立案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及时保护当事人的诉权。移送案件及其立案工作规范应涵盖的内容:(1)移送案件的时限。(2)移送原案卷全部材料。同时,应将原案卷材料装订成册后再移送。(3)诉讼费用应随案移送。这样做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有利于公众监督。(4)案件移送的交接手续。如:填写《移送案件交接登记表》等。(5)对可以受理的移送案件,应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收到案卷材料的时间,从原受理法院移交案卷材料和诉讼费用齐备之日起计算。有关移送管辖立案的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在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认定等情况下,应当对管辖立案进行合法的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确定需要利用移送管辖立案时,应当由双方的法院进行沟通协商并做好相关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的移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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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管辖受理机关是哪里?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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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管辖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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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移送与移送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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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


·当事人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
      一,当事人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移送管辖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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