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吗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者提出退楼或降价补偿的要求不合理,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满足这些要求。

但是并不是说期房不可以退房。期房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房的。

二、期房如何办理退房,期房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如前所述,期房的购房者一般是不可以退房的,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

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属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对未决事项双方应继续谈判以签订本约。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合理,此时买方有权拒签,并要求返还定金。

(二)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单方变更朝向、面积、户型等规划、设计,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赔偿金。

(四)按揭未获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买方的事由导致不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五)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或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六)面积误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对此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七)质量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九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并可向出卖人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九)迟延交房

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通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较低的交房条件(如交房条件不是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而是单项验收合格等)进行规避。

(十)逾期办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会对办证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如果因开发商原因致使超过办证期限未取得房产证,买方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赔偿金。对此开发商一般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设定相当长的办证时间(如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00天)进行规避。

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其实都是允许退房,不过就不同类型的商品房,在退房的时候需要符合的条件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其中,虽然期房尚未修建完工,但若是存在上述几种情形之一的话,那就是法定可以退房的条件,这个时候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同时开发商还应当双倍退还定金和购房首付费用。


·如果是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离婚的话是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对于协议离婚的话,一般的来说财产的分配都是按照当事人的相互之间的协商来确定的,但是对于起诉离婚的话,关于财产的确定问题,不少人还是有一些些疑惑的,下面就给您简单的来介绍一下如果是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1、一方婚前付清全款的情况...


·定金能不能退主要取决于购房合同的约定
      定金能不能退主要取决于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是购房者违约,购房定金一般不予退还。买房退定金的流程: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也有很多购房者面临限购后失去买房资格的问题,这种情况要在合同中约定,这...


·购买无证二手房有什么风险
      现实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购买二手房,最后都是班里房产证的,若没有房产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也会承担更多的风险。但有的人可能会发现自己购买的二手房是没有房产证的,那购买无证二手房有什么风险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分析。 (1)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 卖房人欲...


·离婚后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字。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


·一房二卖——房产转以后再卖
          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132条第1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


·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是怎样的?
      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是怎样的?对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进行分割,主要是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和处理: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因为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因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夫妻一方婚前付...


·新婚姻法回迁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婚姻中的财产除了显而易见的财产,还有很多不动产,这些不动产在离婚时往往最容易引起争议,特别是离婚因为房产引起的争议十分常见,由此我国《民法典》对于离婚时的房产进行了详细规定,但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回迁房,虽然《民法典...


·签订二手房合同时有哪些常见问题
      签订二手房合同时有哪些常见问题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二手房合同中买卖双方最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1、购房者未能成功申请贷款。 目前,通过贷款支付主要房款是大多数购房人的首选付款方式,但如果买方不能通过银行审查,又该怎么办?买卖双方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付款能力进行约定,可以选择如果...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毁约怎么办?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毁约怎么办?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


·两人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我们知道,夫妻在离婚之时应对双方的共同财产作出处理,房屋相对于其他共同财产较为复杂,在离婚时,双方会协商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其中一方,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离婚时的房产过户与正常二手房交易的房产过户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两人离婚房子如何过户?一起通过以下...


·离婚房产更名费用规定是多少?
      在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后,都会有房产更名等问题的纠纷,对于夫妻离婚房产更名过户的手续属于房产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是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那么离婚房产更名费用规定是多少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离婚房产更名费用规定是多少?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费用: (1)契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