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时候。官方可能会采取以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由于离婚的案件属于公民身份关系案件的一种,所以在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时候,是以双方的常住地或者居住地以及户口进行管辖的。下面就由我带领大家一起去看一看,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管辖的问题。

首先是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由于原告住所地的不同,所属管辖的人民法院也会有所不同。如果双方的常住地和户口地有所不同,此时一般是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理。

但是,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由原告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1)被告经常不在中国的领域内居住的,即被告方常旅居为国外。

(2)被告如果下落不明或者是宣告失踪的,一般是实际上失踪时间超过了2年,此时可以由法院宣告失踪。

(3)被告已经被劳动教育管理的,比方说收容教育。

(4)被告已经被判处实刑,且正在服刑的。

(5)被告已经被注销了城镇户口的。

在上述的相应情形中,我们可以说,由被告方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如果发生恶劣下列情形的,适用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特别规定进行处理:


夫妻间由一方或者是双方都已经离开了住所地,且超过了1年。如果一方离开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由原告所属法院进行处理;双方均已经离开住所地一年了,此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没有的,由原告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如果是属于军婚的:

管辖的人民法院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是由非军人对军人提诉讼,且军人一方为非文职的军人时,此时由原告的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案件中,双方都是军人时,则在被告在常住地或者是被告所在的团以上的单位驻地所属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现实生活中,我们还经常出现多种情况:

1.例如,原告,被告双方均已被撤,注销了城镇的户口,此时是由被告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2.如果是在国内结婚,但是在国外定居的华侨,离婚时,必须在婚姻缔结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不予受理时,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双方或者是一方最后居住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3.如果是离婚诉讼中,原被告一方旅居于国外,另一方居于国内。此时居住地为国内的一方所在常居地法院进行管辖。如果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是并没有定居的时候,一方如果向法院提出诉讼时,由原被告双方所在地任意一方的人民法院均有权进行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起诉法院管辖相关资料,希望通过阅读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无论是以何种方式离婚,夫妻双方都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保护自身权益。对于协议离婚的,通常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对于诉讼离婚的,则要依照法律宣判。那么,要是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首先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


·协议离婚小孩的抚抚养费如何分担
      对于父母双方,需要在见证的情况下确定对孩子所需支付的抚养费,根据法院的规定,也可以在抚养费上基础上选择分期付款,但是拒不执行其后果的严重远大于不其他行为,那么对于法院而言,必定会有具体的规范来约束父母双方的行为,防止父母不主动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那么协议离婚小孩的抚抚养费如何做...


·老公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进行离婚的时候,我们是要考虑双方的情况的,如果一方是精神病的话,我们是需要考虑他是否是无行为能力人的。那么,一方患有精神病可否判决离婚呢?老公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呢?一起跟着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 一方患有精神病可否判决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后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
       在夫妻离婚后,只有一个子女的话,很显然其中一方是无法实际抚养子女的,但此时也不能说就可以直接免除了抚养义务,按照规定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具体来说离婚后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才合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


·现在离婚官司好不好打?
      离婚诉讼在我国诉讼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很多人都在考虑所涉及的离婚官司是否自己就可完成,如果当事人自己就能够很好的处理这一问题就会不再考虑增加费用去请律师。那么,现在离婚官司好不好打?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并没有统一的回答,具体需要根据许多因素进行判断。 一、离婚官司是否好打 离...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有平等的权利参加诉讼的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有平等的权利参加诉讼的一种公益性质的制度。如果当事人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法定条件,就可以向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法律援助不仅可以在一审中提出,二审中同样也可以提出申请。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法院法律援助二审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就离婚问题起诉到法院的,此时是由法院来进行离婚判决,当然法院判决离婚的也是有一定的标准。那么您知道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
      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当小孩不足两周岁时,往往最需要母亲的哺乳,这对于母亲依赖性很大,判决随母亲生活能更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通常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随母亲一起生活。二、两周岁以上但未成年的孩子当孩子已满两周岁但是还未成年时,法院判决又是另一种方式。这...


·一、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什么?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这个过程需要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之后签署离婚协议,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即可完成这个过程,民政局就会颁发离婚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