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举例:在现实生活中甲乙两方签订了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了货款,乙方则开始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货物。然后乙方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出现了交货延迟,他们当初签订的合同中又没有明确提到违约金那么该如何处理?关于违约金有什么样的规定呢?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提到,如果像乙方这样违约了,如果还不履行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那么他就要承担此次因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费用。2、如若乙方不愿意履行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在履行补救措施以后,甲乙两方还存在其他的损失,应该由乙方当事人来承担履行合同义务中不符合规定所造成损失的金额。3、赔偿的金额中包括了合同履行后所获得的利益,但是这个金额不能够超过当时合同签订时双方想到的或者说两方当时假想如果不幸造成损失所产生的金额。在合同签订时,虽然赔偿的损失不是一定会约定,但是,乙方给甲方造成了损失已成事实,那么就应该去承担赔偿。在我们举例的例子中,最简单最直接能被想到的就是利息损失。比如甲方没有收到货没办法进行获利,本来能够获取的收入又没办法存取或者等增值的行为,或者说甲方因为资金周转不得不向第三方借款等等所支付的利息。约定是违约金的适用的前提违约金是如何产生的?甲乙两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如果有一方不履行或者没有按照合同履行,那么违约金就产生了,就由违约的那方支付给另一方一定的金额。甲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如果乙方违约时候应该根据违约的严重情况向自己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额,同时也可以规定好如果违约产生的费用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这同时也是在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的。因此,违约金的产生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为前提的,如果双方在签订时没有考虑周全,没有对违约金作出对应的约束的话,那么一方违约,另一方在向法院起诉诉讼中主张违约金的,法院是不给于支持的。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和过低违约金的一个数额的高低怎么计算好呢?如果造成的损失远远高于约定的违约金,那么甲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等请求增加相应数额。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的金额,那么乙方同样也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违约的金额。也就是说,就算双方在合同里已经约定好了违约的金额和计算方式,如果这个计算方式和标准与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有误差的话,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给于调整的。所以说,具体事件,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合同是死的,而法和人是活的,同时这样也体现出法律对守法者约定方的保护。最后综上所述我们了解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候,一定要约定好违约金的的比例、计算方式、明确好赔偿的范围等。假如履行期间遇到了延迟交货,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出现,双方还可以主张违约金,但是这个违约金的金额必须根据实际损失而定,切勿漫天要价,过高或者过低都是不合理的。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由于网站建设项目包括多方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由于网站建设项目包括多方面的工作以及网站建设完成之后的后期维护工作,所以合同需要确定哪些是承建方的义务、哪些是委托方的义务,以及双方要求对方提供哪些相应的协助的权利。而且对于双方各自的义务部分,必须相当明确地作出说明,以免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一、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合同无效与合同撤销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合同无效与合同撤销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有些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合同的无效和撤销对合同权利义务有重大的影响。但是许多人并不清楚合同无效与合同撤销到底是什么?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为了帮助您加深对合同的理解,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无效是什...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1、投保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 2、投保自由退保也自由。 3、10天犹豫期退保没有经济损失。 4、过了犹豫期退保只是退保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就是扣除保障成本和保险公司运作费用后的余额。 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法律规...


·总代理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总代理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是什么?一、违约责任的特征 (一)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类型,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通则专设“民事责任”一章(第六章),规...


·履行不能变更合同的相关介绍
      履行不能变更合同的相关介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因为突然的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很多当事人都不知该怎么办,其实遇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下文就是我们对于履行不能变更合同的一些相关介绍。 一、履行不能 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


·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受害者还未向公安机关报警前,此时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也可以在开庭审理前积极退赃,方便法官裁量。此种情形可能会被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合同一方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一方违约怎么赔偿 一、合同一方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


·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很显然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一直从属关系,很多时候从合同都是依附主合同而存在的。那么要是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是大众想要了解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解答。 一、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 具体来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


·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侵权事件?
      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侵权事件? 一、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 1、协商 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


·合同无效该如何确认 无效合同确认中要注意什么
      我们知道,合同经签订后不一定会完全生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还可能会无效。如果发生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就需要对合同无效进行确认。那么,具体来说,合同无效该如何确认呢?为了避免在确认合同无效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在无效合同确认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